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一、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因此只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是被许可使用的时候才需要备案。
二、商标原始取得的原则
1、使用原则
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这一商标的商标权就属于谁,并可以“使用在先”为由对抗使用在后的人,要求撤销其注册商标。采用这一原则确认商标权的取得有利于使用在先的人,但不利于使用在后的注册商标所有人。这种做法会使注册商标长期牌不稳定状态,这不仅不利于商标管理工作,而且一旦发生争议又不易查明谁是最先使用人,不利于争议的处理。因而,目前世界上采用这种取得原则的国家很少。
2、注册原则
按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问题,即谁最先申请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按这一原则,只有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该商标的申请人才能取得商标权。
商标注册是一种法律事实。一旦商标所有人通过注册取得了商标权,就受国家法律保护,而且未经注册的商标知先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这一原则,首先使用商标的人如不及时申请注册,而被他人抢先注册,也就无法对已垢人如不及时申请注册,而被他人抢先注册,也就无法对该已使用的商标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这是使用原则与注册原则的折衷适用。根据这一原则,一个企业或一个人只要首先使用了某一商标,虽然没有注册,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使用在先为理由,对抗他人相同或相近似的注册商标。如这种对抗成立,已注册的商标就会被撤销。如对抗不能成立,商标注册人即取得了无可辩驳的稳定的商标专用权。这一原则些国家所采用。如美国、英国、西班牙等国都是这样规定的,只是期限各异,英国规定为7年,美国规定为5年,西班牙规定为3年。


·著作权版权合同价款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版权合同价款规定是什么?著作权版权合同价款规定是由双方当事人对于具体的价款方面作出约定。这是属于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的法律,不会对此做出过多的干涉,具体内容包括如下所述。(一)作品的名称作品是在文学,艺术和科......


·商标刚续展就被注销的可能性大吗
    商标刚续展就被注销的可能性大吗?商标刚续展就被注销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商标权会被注销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这十......


·商标侵权的认定及处罚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的认定及处罚是怎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


·专利权和著作权有哪些不同
    专利权和著作权有哪些不同(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具体怎样收费?
    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具体怎样收费?申请进行商标续展,是为了能够延长对商标的保护期限。通常,我国对商标规定的保护期限为10年。但是允许到期之后办理续展。那么您知道商标续展费用是多少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抢注商标异议应该怎样办理
    抢注商标异议应该怎样办理首先,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


·对于版权又称为著作权吗?
    对于版权又称为著作权吗?一、对于版权又称为著作权吗?版权是称为著作权的;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一、商标驳回复审材料有哪些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1、《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2、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驳回通知书》以及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3、......


·商标异议申请理由有哪些?
    商标异议申请理由有哪些?商标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初步审核后,符合注册条件的,下面就进入到社会公示阶段,这个期限是三个月。任何人对商标注册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手续主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手续主要有哪些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手续主要有哪些?1、著作权转让登记申请表并盖章;2、转让合同;3、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抢注商标是指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商标法》,其中第32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商标注......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