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就是公安机关,根据当时违背交通规则的人的行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就是公安机关,根据当时违背交通规则的人的行为与发生这个交通事实之间的前因后果关系,以及违背交通规则的行为在这个交通事实中所起的作用,而对这个违章行为人所做的责任认定行为。但是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城市根据具体的情况又会有一定的差别,比如说常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北上广的肯定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今天就让我们为你介绍一下。

一、交通责任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常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认定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注: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认定期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违规人的行为与所发生的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并且行为人有无过错的而进行的责任认定。因其每个地方的经济制度有所不同,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也有有所区别。所以,常州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要查清事故的原因,然后是提出审核,最后确定认定的期限。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常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内容,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


·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租金还需要重新交给新房东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租金还需要重新交给新房东吗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


·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讲,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的。但同时也要注意,若因为特殊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话,那么此时是可以免责的。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


·罚款抵交罚金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罚款抵交罚金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9条第3款已明确清楚,已处的罚款应当折抵罚金。所以如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在确认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之前,已经给过当事人罚款了,那么当法院判处罚金的判决生......


·如果商业车险买了几天可以退吗
    如果商业车险买了几天可以退吗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容,使之在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成......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一系列费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一系列费用赔偿,营养费就是其中一项,那么,营养费是保险公司赔付的吗?如果赔付要赔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交通事故营养费是保险赔吗。交通事故造成一方人身损害的,......


·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
    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此时就需要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治,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那么日后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这医疗费是否能报销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全报吗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


·交通肇事罪可以自诉吗?
    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其中交通肇事罪应该属于公诉案件,但对此,也有很多人在问,交通肇事罪可以自诉吗?换言之,对触犯交通肇事罪的,是否可以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
    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对于交通违章行为,需要对违章人作出相应的处罚,这里的处罚具体包括了警告、扣分、罚款,严重的甚至还能吊销驾驶者的驾照。那么法律规定中,哪些交通违章行为可吊销驾照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做详......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事故交警扣留车辆最长时间是多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


·随州交通事故处理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由于现在交通事故发生率很高,不管是自己的过失还是无过失,可能自己一不注意就卷入了一场交通事故,经受无妄之灾,而交通事故除非是非常小的摩擦,一般都是尽早让律师介入比较好。假如在随州发生了交通事故,随州交通事故处理......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