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发明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发明完成的状况,可分为已完成的发明和未完成的发明。未完成的发明,因不具备专利法要求的实用性,在各国专利法中都不授予其专利。根据完成发明的人数,可将发明分为独立发明和共同发明。根据发明人的国籍划分,可分为本国发明和外国发明。但发明专利申请人的权利基本是相同的。根据发明的权利归属划分,可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根据发明间的依赖或制约关系划分,可分为基本发明和改良发明。在专利法上最常见的、也是最基本的分类,是将发明划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我国《专利法》将发明专利划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三类。
(一)产品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们的智力活动创造出各种前所未有的新产品。需说明的是,各国专利法对产品发明的保护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产品的发明都能取得专利权,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发明,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均不能获得发明专利。专利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台设备或机器中的零部件。产品的发明,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制造品的发明摇如各种机器、设备、装置和各种用具等。
2、物质的发明摇如化学物质、药品、食品等。
3、材料的发明摇如玻璃、陶瓷、人造金刚石、人工合成胰岛素等。
4、产品新用途的发明摇这是在不改变物品固有的性质和状态下,揭示出该物品前所未有的用途和功能。如发现木炭可以用以制造火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发现了一种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下,未经过任何人工加工、创制的前所未有的新物品,则不是产品的发明,而属于科学发现。
(二)方法发明
方法发明,是指将一种物品或者物质改变成另一种状态或另一种物品或物质所采取的步骤或技术手段的发明。方法发明的保护始于员怨世纪中叶,但目前世界各国对方法发明的保护程度不尽相同。如美国只保护方法发明本身,不保护因该方法而产生的产品,而德国及我国的专利法则不仅保护方法专利,而且也保护依照该方法生产的产品。方法发明包括:
1、制造方法发明摇如制造彩色胶卷、制造特种用途的钢材等的方法。
2、化学方法发明摇如人工合成纤维的方法、合成树脂的方法等。
3、生物方法发明摇如杂交水稻培育方法、人工珍珠的培育方法等。
4、其他方法发明摇如通信方法、测量方法、分析方法的发明等。
(三)改进发明
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产品发明或方法发明所作的实质性改新的技术方案。改进发明和产品发明、方法发明的区别在于,它并非是新产品、新方法的创造,而是在已有的产品或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的实质性革新技术方案,是对现有发明在技术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改进发明能够给已有的产品和方法带来新的特性或促使其发生部分质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发明的本质属性。如爱迪生发明了白炽灯,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发明了给白炽灯充惰性气体改进了白炽灯的生产方法,使这种灯的质量和寿命得到明显改进,效益大大提高。这就是改进发明。现在很多国家都把改进发明作为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如美国、加拿大、印度等国。
《专利法》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综上所述,关于发明专利的种类有哪些,我们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发明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般发明专利主要是包括产品发明、方法发明以及改进发明。另外,上文中还为您介绍了每一种类型的特点有哪些,我们可以根据这些特征将他们进行区分。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
    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一、恶意抢注商标不受时间限制吗?商标恶意抢注的撤销受时间的限制。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您对于专利这一块了解的其实非常的多,因为现在的人对自己的专利方面越来越注重,及时我们您没有专利,但是我们您对于专利的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的关心的。那么如果提前取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怎么做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下同)并提交以下文件:(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


·在我国手机软件著作权怎么登记
    手机现在几乎成了您在生活当中离不开的电子产品,并且海量的手机软件可供您下载,这些手机软件给客户们的体验几乎都是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事情了,且这些手机软件当初在制作出来的时候肯定都是要进行著作权的......


·什么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是指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将其独有版权的图书进行出版,将其音像制品进行复制发行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当行为人具有以下这些行为的时候,可以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罪。(一)在没有征得主著作权......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怎样办理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怎样办理(1)查询作品是否具备登记条件,判定版权登记类型。(2)提交订单及相关作品资料,由知产顾问整理核对登记书件。(3)专业顾问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同其他资料一齐上交版权中心。(4)版权中心审查申请资......


·专利出售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我国有很多法律是关于专利出售代理合同的,我们在签约合同的时候或者在进行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完全遵守合同法和众多法律条款的规定和限制,才能让我们的合同可以完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可以避免许多的意外情况发生,避免自己的损......


·自己的著作权可以放弃吗?
    自己的著作权可以放弃吗?自己的著作权是可以放弃的;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所以,如果作品本身是自己的,即使......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是可以的,商标做无效宣告需要: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代理委托书;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


·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一、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登记吗软件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
    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发明专利是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一个,因为发明专利的作用是最大的。但是取得发明专利保护权必须向国家机构申请且缴纳一定的费用可以得到保护,那么发明专利费用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根据取得经济收益给予分割。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