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报案有效期有多长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此时需要肇事者尽快的报警进行处理,否则的话让事故损害扩大的,那么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比较严重的。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报案有效期有多长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交通事故报案有效期有多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多久
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二)24小时内
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三)1日前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四)2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3日内(3日前)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逃逸交通事故,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复核。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后之日起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5、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机动车驾驶证后,应当及时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内将其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标注为扣押状态。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还的,应当自发还之日起3日内解除扣押状态标注。
(六)5日内
1、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4、当道路交通事故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应当及时向原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复核的,通知原办案单位提交案卷材料,原办案单位应当在5日内提交。
(七)7日内
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束后7日内,案件主办民警应当与协办民警共同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设区的报纸上刊登认尸启事。
(八)10日(10日内)
1、检验尸体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尚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日期开始调解,(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并于10日内制作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九)20日内
检验、鉴定应当约定在20日内完成。
(十)30日
1、登报后30日仍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在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2、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事故车辆的,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3、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4、嫌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逃逸的,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逃逸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抓获犯罪嫌疑人逃逸后,予以撤销。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十一)60日
1、检验、鉴定的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
2、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0日。
由于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交通事故报案有效期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按照时间操作经验来看,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尽快的报警处理,否则的话交警部门也是有权不再受理案件的。而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情况不同涉及到的处理期限也不一样。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调解书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经过协商,处理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
    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一、商业车险50万要多少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费=基准保费乘以相应费率系数表中的适用系数。具体的车险费率,建议您咨询各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保额是分档次的,由投保人和保险公......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怎么计算的
    一、交通违章扣分周期怎么计算一般一个周期为一年度,总分数为12分,从开始领取驾驶证的那天算起,一个周期结束后,如果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没有达到12分,那么这个周期内的分数,通过缴纳罚款是可以消除的。不会再转到下......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023年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
    2023年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一、北京市交通违章怎么处理?办理流程:第一步:违章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
    二手房交易中哪些情况需评估?1、二手房价格明显过低时需要房地产评估。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


·一些人吃饭喝酒驾车总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就一次不会有危险,但是
    一些人吃饭喝酒驾车总存有侥幸心理,以为就一次不会有危险,但是醉驾可能给自己和对方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给家人造成巨大的痛苦。我国对于醉驾行为严厉处罚,其中有一项必须吊销驾证5年。那么醉驾驾照吊销到期还能再考吗?......


·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那么职工在上下班途中......


·一、处理交通事故人伤的方法有哪些?
    一、处理交通事故人伤的方法有哪些?处理交通事故人伤的方法有:下车主动关心伤者,不要有任何责备,但不要移动或者触碰倒地不起的伤者。现场拍摄照片。同一张照片中包含伤者位置、车辆位置、分道线标志参照。如无条件取全景可分......


·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
    路上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很少有交通事故的双方能冷静的和平解决。稍严重的交通事故,有的不止产生纠纷,甚至会闹上法庭。对于经济较为拮据的人来说,打官司请律师的费用是一笔很大开支。那么在实际中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


·一、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果是没有必要的情况之下,不需要对于过多的住院费用进行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伤者需要到医疗机构治疗,因此产生了医疗费用。医疗费主要用于个人,是指个人身体遭受损......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要交的吗?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要交的吗?不需要,已经改为认缴登记制了,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会承担法律责任的。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根据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