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离婚后双方财产的分割却是当前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双方在结婚后买房,然后由一方还贷,如今离婚了,那么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一、财产认定

1、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2、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
3、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二、常见的手段:

1、出具其父母出资帮助购房的付款凭证等证据,证实购房款并非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而这一点尤为常见,因为现代的小夫妻多是没有独立购房的能力,多是由一方甚至双方父母资助购房,钱其实是父母所出。这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能分割。因此就容易被一方所利用。
2、通过借条等多种形式举证夫妻有共同债务,应当在分割财产时共同先承担偿还清该债务后,剩余的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对方够聪明的话,你将很难证明其不合法,故一方很容易的通过这种方式转移财产,严重的时候,你不但分不到一半财产,甚至还亏本,并承担不应该的债务偿还责任。
三、分割方式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四、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综上所述,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是按双方财产均分原则分割财产的,无论哪一方还贷都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而且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会因为一方还贷而有什么不同。如果遇到这一方面的问题,还可以拿出买房时的房屋证明,如果有双方父母资助的情况,更能证明这是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我们提醒,对于这类问题的认定比较复杂,遇到问题时还是咨询相关律师较为稳妥。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可以有效的保障好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我们进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流程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买房子签约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房子签约注意事项有哪些?1、争取一步到位直接签订合同,不要交定金,也不要签订认购书等,否则,容易被动和受制约。实在要交定金,也不要交太多。虽然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从法律上一般定金是可以退的,但大家不要给自......


·郑州市中原区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郑州市中原区安置房可以买卖吗?1、如果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2、根据相关法律,禁止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参与或协助办理无产证的房产进行交易,否则会被住建部等机关严厉处罚3、税费是根据过......


·因民事行为发生房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因拆迁补偿纠纷,先协商
    因民事行为发生房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因拆迁补偿纠纷,先协商,后政府裁决和法院起诉。因单位内部建房,找有关行政部门解决等等。那么,到底该对房产纠纷应该要怎么处理呢?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话,打房产官司应注意......


·在选购房屋的时候,不能单凭开发商的广告吸引,毕竟很多时候广告
    在选购房屋的时候,不能单凭开发商的广告吸引,毕竟很多时候广告上面承诺的最后发现都实现不了。因此还是需要购房者实际的看房,了解清楚相关的信息才行。而在看房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看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请一起......


·房屋买卖终止协议怎么写?
    房屋买卖终止协议怎么写?房屋属于价钱昂贵的商品,一旦签字盖章确认就产生了法律效力,签订购买合同与撤销合同都应该慎重对待,注意合同中所使用的字句。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需注意一切合同都必须符合法规......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购房者都是受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吸引,才会实际去了解开发商的商品房。但最终决定购买之后,却发现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才......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
    遗嘱房产买卖应该怎样过户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是非常容易发生纠纷的,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是很难协商一致处理的,这个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你知道该如何处理吗?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下文详细讲解,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一、房屋租......


·邵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邵阳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第一条为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下简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以下简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由于购房者与卖方所站的立场不同,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争执,甚至是发生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才好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发生房......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关于财产的争夺是很激烈的,而这其中要数对房产的争夺最为激烈了。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会僵持不下,此时就需要法官来进行判决。那么法官对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判决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