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一、 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性报价及投标等具体活动。信息报告确认制度是国内企业海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家发改委可以借此程序大致了解和把握国内有多少投资主体参与境内收购和竞标。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对于投资主体将来顺利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有着重要影响,许多人形象地将国家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函称为“路条”。
2、 发改委核准流程包括:报送机关、补充报告、评估论证、正式核准。
需国家发改委批准的:
(1)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及交通基础设施类境外投资项目;
(2)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
二、 商务部批准分为前期报告和境外投资证书核准
1、 为及时了解企业的境外并购情况,为企业提供境外并购及时有效地政府服务,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规定了境外并购的前期报告制度。
企业在确定境外并购意向后,须及时向商务部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地方省级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其他企业向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分别向商务部和外汇谷哪里局转报。
2、 商务部门是通过电子政务对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商务部建设了电子化的“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企业可通过该系统,向当地主管机关提交电子申请(中央企业直接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受理后,企业根据系统提示打印申请表并提交相应书面材料,并在线查询审批进度。申请通过后,企业到当当地主管机关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企业境外机构证书》(中央企业到商务部领取)。
需要国家商务部核准的情形:
(1) 在与我国未建交国家的境外投资
(2) 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具体名单由商务部会同外交部等相关部门确定);
(3) 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
(4) 涉及多国(地区)利益的境外投资;
(5) 设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
申请流程包括:向省级商务部提出申请—向境外使领馆征求意见—报国家商务部—商务部核准
商务部门通过核准后,向开展境外投资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企业境外机构证书》。
三、外汇管理局
外汇登记需在完成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规定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在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应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在取得前述外汇登记后,境内机构应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文件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
外管局审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外汇资金是由拟投资者所有,在审查过程中不会考虑任何经济或商业上的因素。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由上文可知,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的程序是相当复杂的,而且在审批过程中,不能出一点差错,否则就可能审批不成,随之也就不能收购。也希望想要收购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能够通过本文的介绍有简单的了解。如果境内公司被收购,但是对其中的流程不了解还是寻找专业部门代理。



·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包括哪些我国工商局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我国境内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公司在刚开始创办的时候,是需要到各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也有可能会直接吊销公司的营业执......


·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
    有限责任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第一、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股东(入股人)只需要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股东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吗?
    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吗?股份有限公司里有隐名股东,从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角度讲,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即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其实质应属于股权的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为股权转让受到限制,具有人......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如何界定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2、公司验资注册后,......


·被骗作了空壳公司法人怎么办?
    被骗作了空壳公司法人怎么办?一、被骗作了空壳公司法人怎么办?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申请上诉解决问题。公司变成空壳,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之前所欠的债务,法人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所以当事......


·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有什么规定?
    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有什么规定?由于我国推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很多人开始通过开办小型公司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国家不仅在宣传上号召人们创业,而且在具体的政策方面也对于小微企业有所倾斜,这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有身份权、重大决策权、收益权、知情权等,股东在公司在成立时对相关事项进行明确认定的,需要对公司的生产运营负责,还需要维护公司的利益,并依法享受下列权益。一、有限......


·公司法人与合伙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与合伙人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综合国力越来越强,相对应的经济也越来越好,所以带动的公司的建立就多了,每个公司都有一个法人。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


·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吗?
    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吗?一、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可以一起变更,但是必须经过股东会议决议才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形成了任命新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之后,即具有法律效......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多久?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转让牌照要多久?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可以转让牌照可以转让牌照,只不过公司变更股东人员信息之后,备案的牌照也需要调整里面的高管人员,毕竟是咱们公司自己做业务,相当于重新提交申请的牌照,价格也......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验资是否还需要?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验资是否还需要?我国公司法对于经营一家公司的全部流程与环节做出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新公司法的出台,对其中的验资一项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动。那么你知道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验资是否还需要呢?本文就针对新公司......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