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死刑缓期执行的,此时的缓期一般是两年,这是法定的死缓期限,是任何人都不能更改的。而在这段期间,即使不用马上被执行死刑,但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行。那么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的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处理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三、死缓如何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5、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行文至此,相信您都比较清楚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吧。此时要是查证属实的话,那么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依法执行死刑。当然,如果在死缓期间表现良好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话,则一般就不会死了。



·绑架罪判死刑情形有哪些
    绑架行为属于严重的暴力行为,因此我国法律中对绑架罪的处罚最高是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并不是说只有一有绑架行为就要判处死刑。那么能够对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以下情况下会判死刑:......


·一、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是多少?
    一、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是多少?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可以是无限额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


·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
    一、故意伤害罪逮捕会拘留多久?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四天;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十七天。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事......


·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钱是否会没收?1、第七十五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如何判断行贿是违法还是犯罪?
    一.如何判断行贿是违法还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


·涉嫌成立脱逃罪怎么处理
    涉嫌成立脱逃罪怎么处理脱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非法集资9000万判刑几年
    非法集资90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要怎样认定爆炸罪 认定爆炸罪要注意哪些事项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犯罪威胁着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打击这种犯罪行为。那么,实践......


·刑事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大部分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因此也就先由各地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管辖如何确定具体的公安机关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首先应当确定对犯......


·中国有哪些死刑执行方式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对于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


·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一、犯罪嫌疑人杀三个人自首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自首,虽然可以从轻处罚,但杀3个人性质恶劣,社会危险性极大,......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区别是怎么样的?
    信用卡在生活中的使用时非常频繁的,信用卡可以促进消费,是银行推出的一种消费卡类型。那么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其实是有一个包含的关系,信用卡的诈骗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诈骗数额较大,如果......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