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一、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条件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深圳”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公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跟私募基金公司设立条件有区别也是有相同之处的,公募基金的注册资本跟私募基金的注册资本相比较少,并且公募基金对公司的股东要求较多,首先是有良好的业绩,其次就是三年之内不能有违反的行为记录。相同点则是必须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规。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


·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
    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一、小股东对赌法理内容是怎么样的?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


·对方酒驾死亡保险公司赔吗?
    我们您都知道,尽管国家有关部门设立了酒驾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醉驾的现象还是频繁出现,我们在购买私家车时,都知道要购买交强险,保险意识较高的车主还会购买商业险,对方酒驾死亡保险公司赔吗?根据交强险的规定,对方酒驾......


·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
    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一、毁约公司合同如何来进行处理?毁约公司合同需要由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
    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一、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需资料是什么1、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


·现如今各公司的售后服务职责是什么?
    现如今各公司的售后服务职责是什么其实现在市场上,各家企业对于本公司的售后服务的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本公司的整体形象来看,一个优秀的售后服务部,对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都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对于......


·可以同时在两家公司就职吗
    同时入职两家公司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法《劳动法》的,一般也是不被用人单位所允许的。这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与该员工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不需要进行赔偿,所以不要同时入职两家公司。《中......


·广州分公司法人章刻制有什么规定?
    法人章在公司法中有很严格的规定,法人章的使用对象也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关于刻制法人章,尤其是一些大型公司的分公司,有什么要求呢?广州分公司法人章刻制有什么规定?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


·公司法人去世放弃继承应当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放弃继承应当怎么办?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一、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合法的,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修改范文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修改范文一、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范文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召开。公司已于会议......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可以,不过如果前一家公司是你自己(自然人独资)你就不可以做第二家独资企业,已经是一家公司法人是可以成为第二家公司股东的,应该没有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根据《公司......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