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标准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是每个人所必需的,对于村民来说,住是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当发生房屋纠纷案件时,很多农民都因为从未遇到过此类情况而显得格外惊慌,多数请况会选择聘请律师写诉状到法院申诉,这时又会涉及到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的问题。
房产纠纷律师费标准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参看部分省市律师收费依据比例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农村房屋买卖律师费用标准在各个省份有较大差异,但都是由律师和委托人协商好的。对于在一审和二审阶段的争议标的价格的不同收费差距很大,二审阶段与再审阶段的收费跟上一阶段的收费有关。很多村民的法律意识很淡薄,遇到纠纷案件时,选择一个资深的律师是取得胜诉的关键。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房屋两证是什么?如何办理?
    对于准备买二手房房的新人来说,经常会听到关于房屋两证的问题。没有接触过这些内容的新人显得非常迷惑。到底房屋两证是什么?如何办理两证呢?下面我们通过下文给您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一、房屋两证是什么房屋两证指的是:......


·农村房屋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中都是相同的,但由于农村地区的房产为在宅基地上建起的房产,可能会由多位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因此在离婚时的分割处理方面与普通商品房又有所不同。那农村房屋离婚......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的单价,但这个价格其实并不是固定的,在根据房屋面积计算出来总价之后,双方之间还可以就这个总结进行协商,不过这个过程中需要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那究竟买房......


·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
    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一、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不会受到影响的,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一)办理房产......


·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退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北京市石景山两限房申请条件
    北京市石景山两限房申请条件石景山区两限房地址在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


·在我国房质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国房质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


·商品房的一房二卖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基于对开发商缺乏诚信行为的规制角度,创制了新的物权变动规则。因此,关于商品房买卖中的一房二卖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首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


·老人立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
    老人立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一、老人立房产遗嘱需要公证吗?老人立房产遗嘱可以不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不需要公证吗?
    一、法律规定房产遗嘱不需要公证吗?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进行房产遗嘱公证。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


·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吗?
    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吗?借条没钱还可以拍卖房产,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