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产过户后,房屋才正在属于购房者,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对房屋的所有权是等不到保障的。我们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时,经常碰到自己所带的材料不完整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那么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材料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要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
一般在买卖二手房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但要是购买的是新商品房的话,那么就只能是办理房屋产权证了。因此当事人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因为情况不同此时需要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贷款买房流程时间要多久
    在进行贷款买房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办理的手续是比较多的,相对而言所要花费的时间也是比较多的。那具体来讲,贷款买房流程时间大概要多久呢?此时贷款买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贷......


·房屋产权过户如何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如何办理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


·房产纠纷法诉讼费怎么算?
    众所周知,房产纠纷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那么,房产纠纷法诉讼费到底该怎么算?其实,诉讼费用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第一部分费用只需按照一定比例去计算,第二部分则需要通过实际的情况计算。......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医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3.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一、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商品房认购书一般只有两方合同当事人,即开发商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都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一、婚后房产公证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婚后房产公证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后房产是可以通过公证其成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


·买安置房首先要搞清楚安置房的性质:
    买安置房首先要搞清楚安置房的性质: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1、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


·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我们在进行赠与房屋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缴纳过户费用的,一般主要是税费以及公证费的缴纳。每个地区的税费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对于北京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新婚姻法子女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民法典子女房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否则房产部门一般不予更名;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免租期,顾名思义就是免除房租的时期。当租赁房屋时,承租人若觉得房子需要进行一定的装修,那么装修的时期可以和房东协商免租,那么这个双方约定的免租期就要写入合同当中,避免过后房东或者承租人不承认这个时期而产生纠纷。......


·一、有按揭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一、有按揭房子离婚怎么分割?1.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此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


·办假离婚能在北京买房吗?
    我们在进行购买房屋的时候,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方式,而在进行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时候,贷款的政策是有很多的差异的。所以,很多人就会问办假离婚能在北京买房吗?对此,为了预防您假离婚买二套房享受首套房的待遇,我们也是出台......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