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毒品数量达到多少可以判死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对于毒品犯罪,一般情况下在定罪的时候,对具体的毒品类型、数量是没有做出要求的。但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则必须考虑毒品的数量和类型才行。此时,最高的处罚为死刑,那通常毒品数量达到多少可以判死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毒品数量达到多少可以判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可以判死刑的数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达到以上量刑标准也不一定就会判处死刑,具体审判过程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有没有立功表现等等,毒品死刑案件最后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很多在核准的情况时因数量减少而没有核准或改判死缓、无期徒刑。
二、毒品犯罪哪些情节会从重处罚
(一)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这里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其中的利用,是指利用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由于被利用者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因此,利用者属于间接正犯,他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而是独立地承担刑事责任。其中的教唆,是指教唆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根据刑法理论,对间接正犯与直接正犯一样处罚,而不从重处罚。但刑法考虑到上述犯罪的危害特别严重,规定从重处罚。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刑法第29 条已经规定了应当从重处罚,而刑法第347条又特别规定了对上述情况从重处罚。这不意味着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具有两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即上述规定只是对刑法第29条的重申,而不是说在刑法第29条从重处罚的基础上再根据该规定从重处罚。因为利用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犯罪与教唆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相比,前者的危害大于后者,但如果认为教唆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有两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则利用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人犯罪只具有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这就导致刑罚不均衡。
(二)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过刑,又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从重处罚
这是关于再犯从重处罚的规定。不论前罪何时受处罚,不论判处何种刑罚,不论处刑轻重,对新罪一律从重处罚。这也是鉴于毒品犯罪的特殊危害所作的特殊规定。
近年来,我国已经取消了不少犯罪的死刑处罚,但对一部分毒品犯罪来讲,此时的最高处罚还是死刑,这表明了我国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的觉醒。
究竟毒品数量达到多少可以判死刑呢?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通常在毒品犯罪十分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对行为人判处死刑。而要是此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则也是允许判处死缓的。



·个人行赂罪金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
    构成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罪,必须具备以下二方面条件:1、犯罪的人必须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而那些被组织的表演者一般不作犯罪处理,对表演者应采用教育和行政措施使其认识错误,教育他们去从事正当的劳动获取合法的报酬。但对于......


·盗窃罪无罪辩护词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行为人盗窃的数额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以后,我国法院就会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司法量刑。但是尽管是犯罪嫌疑人,法院也赋予当事人聘请辩护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作为律师来说,在辩护过程当中肯定要提交相......


·犯罪中止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


·失职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失职渎职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中从......


·嫌疑人不认罪应该怎么办?
    嫌疑人和犯人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嫌疑人只是还是被怀疑的阶段,还没有达到犯人的地步要收处罚的程度。只是有这方面的可能,可能是这个案件杀人动机最大的人,所以被认定为嫌疑人。嫌疑人其实有一种心理,你也不确定我是凶手,那......


·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
    火灾有时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造成财产损失甚至是危机生命,失火罪刑事判决书构成条件有哪些呢?失火罪立案标准是导致死亡人数一人以上以及森林火灾等等,失火罪不同于放火罪,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关于失火罪的相关知识吧。......


·贩毒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
    一、贩毒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年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


·如何才可以获取减刑机会
    对于在押服刑人员来说,能够获取减刑机会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这意味着缩短刑期,早日与家人团聚,尽快踏入社会重新开始。因此,犯罪分子应该如何才可以获取减刑机会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三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关于行为人的行政拘留在哪关押?
    行政拘留应该属于行政处罚中,处罚力度比较严重的一个处罚。那么关于行政拘留在哪?行政拘留一般将行为人关押在当地的拘留所里面,和监狱是不同的地方,监狱一般都是关押犯人的地方,还有一个内容也是非常容易混淆的就是看守所......


·醉驾一定会被判刑吗?
    醉驾一定会被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