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1]642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车墩镇高桥村北6队(村队组);征收农用地21455.80平方米,建设用地0.00平方米,未利用地31.60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21487.40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关于同意实施本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调整方案的复函》(沪发改价督(2009)013号)执行,标准为农用地每平方米43.5元、非农用地每平方米43.5元,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沪房地资法[2007]277号)执行,补偿费用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青苗补偿费标准按《关于调整本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沪价商[2006]第009号)执行。青苗补偿费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粮棉地为2.35元、蔬菜地为4.35元,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沪府发[2002]13号)执行。
五、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公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个日内,即
2012年1月19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松江区荣乐东路2027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2011年12月26日前按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松江区荣乐东路2027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联系人:方葎联系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027号。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松江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综上所述,上述的车墩镇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案制定的还是比较详细的,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要严格按照上述的政策来进行执行,执法人员要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贯彻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补偿的标准,如果您对于补偿存在异议,也要用合法的方式来进行提出。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大小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各条道路上,事故发生以后明确事故责任是十分重要的。无论是有责任还是没有责任,法律上都会给一个明确的答复。道路交通事故在进行责任划分的时候主要依照哪些法律依据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下道路......


·一、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理?
    一、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理?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通常情况下,机动车辆是需要负担主要责任。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


·一、交通事故人伤认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认全责怎么赔偿?全责的由本方全部承担赔偿,报警后,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要自己人全责。否则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需要自己承担全部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一、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吗?
    一、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吗?交通事故致伤成因鉴定会影响到可以获得的赔偿金,交通事故成因司法鉴定的内容:1、尸体检验:2、轻重伤鉴定:3、成伤机制鉴定:4、伤残评定:5、酒精含量检验......


·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提交后多长时间通过,登记信息是否对外公示?
    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提交后多长时间通过,登记信息是否对外公示?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


·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每年各省市出现的交通事故都非常之多,但是各个省市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是不同的,那么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需要注意的都有哪些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辽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供您参考。辽宁......


·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多久
    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多久?1、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3个月。在截至日期3个月内都可接受检测申请年审。最好提前两个月或1个多月,别等到距离年检到期只剩不几天才想起受检。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行驶证原件,交强险副本,身份证复......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肇事方还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


·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车辆也是属于家庭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并且在很多时候也是会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如果夫妻打算离婚,那就必须要对车辆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对于当事人而言,对离婚车辆的分割时有一定的注意事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请一......


·交通肩胛骨骨折算几级伤残
    ?一、交通肩胛骨骨折算几级伤残?这个需要做过伤残鉴定以后才知道,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属于违法的;《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