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使用他人作品进行演出的规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合同中,著作权法在原第35条中规定,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这次修改著作权法,第36条规定为:“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者组织演出的,可以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表演的,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即表演者进行营利性演出,无论是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还是已发表的作品,均需与作品著作权人订立作品使用合同。

    表演者表演是由演出组织者安排的,演出组织者应与作品著作权人订立作品使用合同。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后,演出组织再与表演者订立表演合同。

    在实践中,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表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多是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实现的。


·侵犯著作权会构成犯罪吗?
    所谓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法规定,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属
    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属: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


·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外国人、无国籍人著作财产权是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取决于外国人是否成为中国的著作权人。    外国人、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人应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nbs......


·关于“公之于众”
    “公之于众”,是指向公众公开,使公众知晓。    著作权人将作品“公之于众”是著作权人公开发表自己作品的权利,该权利只属于著作权人,其他任何人均无权行使,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私自发表他人作品的行为......


·法定许可对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作品作了哪些规定?
    法定许可指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法》规定了以下5种法定许可:(1)出版教材的法定许可。即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


·著作权法的内容
    二OO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后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共有六章六十条。    第一章:总则。阐述了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指出《中华人......


·使用他人作品进行演出的规定
    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合同中,著作权法在原第35条中规定,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这......


·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有哪些?
    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称为“邻接权”,邻接权,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具体包括下列各项:(1)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报刊享有的权利;(2)表演者......


·试听作品著作权权属
    视听作品著作权权属: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


·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有哪些?
    著作权人包括:(1)作者;(2)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


·合作作品著作权权属
    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为了更好地实施著作权法,全面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建立著作权代理组织已势在必行,没有合法的著作权代理组织的有效工作,著作权法赋于著作权人的权益都不可能实现。著作权代理组织,就是著作权法第八条所称的“著作权集体......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