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通肇事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标准》第九条的规定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
交通肇事造成的人身伤害分为了两种情况,即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针对不同的损害结果,实际需要作出的赔偿不同,那么交通肇事赔偿的项目内容也就不一样了。具体每个项目中的赔偿是怎么算的,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
    一、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谁来赔偿?交通事故修车期间误工费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保险公司代付,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


·交通事故诉讼要多久,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说起交通事故诉讼,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就是因为出现了相应的纠纷,因此需要当事人打交通事故官司。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诉讼要多久呢?换言之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多长时间?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交通事故诉讼要多......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付标准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付标准的计算公式是什么?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20年;②......


·一、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轻微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多少?轻微交通事故赔偿方法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事故现场再理赔。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
    被辞退的员工公司还给交社保吗?工作期间单位会为员工买社保,在员工被辞退后,社保也不会再继续交了。二、员工被辞退社保有补偿吗?单位没有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之前一定要每天准时上下班。不给书面通知书就拒绝办理离职......


·道交法中规定怎么对无证驾驶处罚
    道交法中规定怎么对无证驾驶处罚我国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其实算是比较多的,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闯红灯、超速、超载以及无证驾驶。对于这些违章行为,不管是否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一旦被发现都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那其中无证......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一、小区绿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不可以,这是两码事。绿化不达标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你是不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因为开发商跟小区的物业管理是两个不同的公......


·车辆没审 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车辆没审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一、车辆没审出了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车辆没年审,出了交通事故可能影响责任划分,但不一定影响责任划分。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


·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吗
    只有针对退休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交。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一、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交通肇事逃逸有可能终身都不能考取驾驶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上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不吊销驾驶证。交......


·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但不交社保怎么办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


·校车超载入刑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校车超载入刑具体规定是怎样的?随着交通日益发达,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在持续不断上涨,校车载的都是学生,必须要保障他们的安全。我国法律对校车有着严格的规定,禁止校车等载客汽车超载或超速,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影响很大......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