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况,譬如侵权产品的生产来源、销售途径、销售地域和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等,并应当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特别是,应当及时、准确地弄清楚侵权行为人是谁,即侵权产品的生产制造商、侵权产品的销售供应商及侵权产品的直接销售者或侵权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及进口者。对于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人的确认,可以通过公证购买的方式进行取证,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证据的保全和证明效力。
确定了侵权行为人,就可以进一步选择起诉的相对一方,即被告。对于被告的选择,从法律的角度看,凡是侵权行为人都可以成为被告,但从诉讼的角度出发,我们应当选择有利于诉讼便利、有利于诉讼成功、有利于诉讼赔偿的侵权行为人作为被告;既可以选择一个独立或主要侵权人作被告,也可以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多个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在存在共同被告的前提下,还应当谨慎选择第一被告,积极主张连带赔偿责任,以利于管辖法院的合理选择和损害赔偿的实际满足。
二、如何估算侵权利益损失
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是提起侵权民事诉讼的基本条件。专利侵权的诉讼请求一般包含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而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和要求,则是专利侵权诉讼当中最为关键的诉讼请求。因此,在确定和选择被告人后,正确、合理地估计和计算因侵权所遭受的损失,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则是一件至关重要的工作。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专利侵权赔偿诉讼中,对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依次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受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一般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金,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除了按照上述方式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外,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因此,应当根据自己手中所掌握的证据材料,选择侵权赔偿数额的最佳计算方式,以使自己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最大限度的支持,从而使自己的损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
当然,根据法律的精神,既然有侵权行为,同时不具有免责事由的话,那么侵权人理所应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具体在估算侵权利益损失的时候,需要依次按照上述的几种情况确定。



·网络游戏的商标权侵权怎么解决?
    网络游戏的商标权侵权怎么解决?近年来,随着游戏的火热,涉及游戏名称的商标侵权问题,也随之愈演愈烈。游戏名称商标侵权的认定,应该结合游戏行业的特点,综合考量是否属于商标性使用、是否导致混淆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抗辩事由等......


·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
    一、商标侵权行为按商标法第几条进行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


·商标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
    商标权的内容不包括哪些关于商标权的内容,法律中只是规定了具体包括的内容,而对不包括的内容却没有规定。因此,除了法律规定的包括的内容,其他的内容我们都可以认为是不包括的。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吧。......


·假冒专利的情形包括哪些
    假冒专利的情形包括哪些相信您都知道专利的申请是很繁复的,而对于申请人来讲早一日申请获得了专利,那么自身的利益就早一天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中,经常发生假冒专利的情形,对专利权来讲无疑是很不利的。那么您知道假冒专利......


·商标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如何起草?
    商标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如何起草?商标只有注册后,才能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保护,但是注册商标的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办理事宜较为复杂,一般单位和个人都会委托律师进行办理,双方会就此事宜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那么,商标......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一、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特殊标志到期后是否能够续展,需要工商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对于核准特殊标志时,审查机关只对特殊标志是否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禁止登记的......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律的内容是什么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证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
    恶意抢注商标后维权的规定如何?《商标法》第六十五条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


·如果自己的专利过期怎么办?
    专利权过期之后可以申请恢复吗(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


·商标抢注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商标抢注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商标抢注行为还涉及到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即将他人已经享有在先权利的企业名称、字号和简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在法律上的界定问题。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著作权根据取得经济收益给予分割。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


·美术作品版权申请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的文化产业的繁荣,美术作品作为一种比较常见的文化产品往往受到收藏者的追捧。由于美术作品的价值独特,创造时间长,作品有着本身的独特性。所以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作品的版权申请,那美术作品版权申请费用是多......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