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现如今,在我国法律条文中,各种罪名种类繁多,令很多缺乏法律常识的群众傻傻分辨不清,举个例子来说,故意伤害罪与遗弃罪都具有故意伤害的成分,但是两者还大有不同,那么,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概念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二、故意伤害罪遗弃罪吸收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
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三、遗弃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客观要件方面,故意伤害罪伤害的客体是人的身体健康,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则是一定的抚养义务;在主体要件方面,故意伤害罪的主体可以为一般人员,但是遗弃罪侵犯的主体则是具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人;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和主管方面,两者也大有不同。



·冰毒多少判死刑?
    冰毒多少判死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公民为了谋取暴利,会采取损害他人权益的办法来获取经济利益,贩毒是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由于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高的,故而我国法律规定,若贩毒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就会被判处死......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公诉案件。达到轻伤级以上的对方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百罪,因为故意伤害罪不属于亲告罪,原则上受害人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问,一般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拘役要没收手机,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它限制的是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拘役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对外联系,但是可以通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在数罪并罚中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


·挂靠单位行贿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单位犯罪一般都会对单位处罚金。那么关于挂靠单位行贿罪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挂靠单位行贿也是属于行贿罪,应当根据相关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应该是个人行贿罪的标准来处罚挂靠的行为。一、挂靠单位行贿罪行为......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
    犯罪分子坐牢身份证什么状态?人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根据《居民身百份证条例》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度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


·非法经营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目前我国对一些行业实行特许经营许可制度,没有拿到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否则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有些单位以经营为幌子,搞非法集资,骗取群众钱财。那么,非法经营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是怎样的?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标准是:一、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构成单位行贿罪;二、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情节的,构成单位行贿罪。《刑法......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各种情况有哪些
    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必须要作出严格的认定才行,此时不能仅仅看有多少个人一起实施了犯罪,这样的认定才粗略,也是有问题的。而现实中,有一些情况下虽然看着与共同犯罪很类似,但却不构成共同犯罪。那么法律规定不构成共同犯罪......


·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
    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一、个人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入罪依据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就会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


·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判多长时间
    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判多长时间一、玩忽职守罪被判多长时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


·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并罚怎么判刑
    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都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罪行,对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处罚相信您都比较了解了,那么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并罚怎么判刑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