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保护期从著作权产生之日起计算。

    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自软件著作期产生之日起,截止于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著作权人终止及其死亡之后五十年)。

    自然人之间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从最后一个自然人死亡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止于该软件首次发表之日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如果该软件自开发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予保护,换句话说,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从软件开发之日起,只保护五十年。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依《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置能力的装置内;    二、为了防止复制品......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发表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


·软件产业中的知识产权
       软件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知识产权是软件业的核心,软件行业发展中所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与软件自身的固有特性相关,同时与软件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软件企业管理模式等内部原因密切联系。作为知识产......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有效身份证;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    ......


·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格,2份)。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在计算机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者,依法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开发者所有;但是,下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应在合同中约定:  一.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原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管理,由国家版权局负责。    国家版权局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认真对本地区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情况进行调查研......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范围
    依据《计算机保护条例》规定,计算机软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是: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该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八、计算机软件;……。    计算......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人,为了学习、研究计算机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储存软件,不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人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计算......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