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怎么办,如何具有有效性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怎么办,如何具有有效性
在征地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需要通过订立协议来保障自己在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议,当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时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如何保证自己拿到的征地补偿协议是有效的呢?下面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一、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有关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不明确,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征地补偿协议如何具有有效性,有哪些规范条例
(一)征地补偿协议生效条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二)征地补偿协议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三)征地补偿协议最新补充条例规定:一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二是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三是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是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五是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草案还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综上所述。在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应及时与拆迁人商量补充协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无法补充则需要按照习惯约定执行。另外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双方应使用国家给定的合同签署并按照国家最新的补充条例规范操作保证双方利益最大化。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职工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费”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但如果企业以“防暑降温费”之名行各种补贴福利之实,而发放的各种......


·开车玩手机导致追尾事故是否违法?
    开车玩手机导致追尾事故是否违法?开车玩手机导致追尾事故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开车打手机处罚规定如下:1、驾......


·一、退休后出了单方交通事故有赔偿吗?
    一、退休后出了单方交通事故有赔偿吗?退休后出了单方交通事故也需要赔偿,单方肇事是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因为不涉及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仅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坏,事故责任为被保险车辆负全部责任,所以事故处理非常简单。(一)事......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
    现在物价飞速上升,有的人们名下不止是一套房,一辆车,有的人手里有资金的时候会买一套房子做固定资金,但是现在政策也是在飞速的更改着,苏州二套房最新政策是什么呢?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就让我们带您看看一、苏州二......


·买房子并不像购买一般商品那样简单,一方给钱一方交货就行了,此
    买房子并不像购买一般商品那样简单,一方给钱一方交货就行了,此时除了要买卖双方都协商达成一致外,同时还需要签订书面的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和房屋过户,这样交易才算完成。自然在买房子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买房......


·重大车祸处理流程是什么?
    重大车祸处理流程是什么1、首先,作为交通肇事方不要逃逸,更不可趁夜黑或者没人,将受害方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罪加一等,如将受害方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致使受......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不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商业险不赔偿项目有哪些?(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


·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
    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一、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


·买房的人都知道,如果买房后由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或者出现别的
    买房的人都知道,如果买房后由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或者出现别的违约情况,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和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的问题,那么你知道签订退房协议时应注意什么吗?我们下文做了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怎么办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基本家家都有一辆小汽车。随着汽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发。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该怎么办?今天就来和您谈谈交通事故责任方垫付钱怎么办这个问题。一、交通事故责任方垫......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