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前景比较好,有的人就不满足与上班,想自己建立公司。如果建立的公司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称为小规模企业。不管企业的规律是大是小,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为管理公司设立一个标准,那么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规模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由__________二人共同出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纳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宗旨:发展地方经济。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十条,公司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姓名、认缴资本实缴资本、所占比例、时间(万元) (万元)

第十一条,公司应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公司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一) 必须经所有股东同意;

(二)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四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审议批准股东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八)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成、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股东双方协商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股东会,是公司经营机构。执行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监事一人,执行董事长担任公司经理或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有关决议;

(三)制定关于执行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公司工作人员报酬;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由________担任,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议对所议事项的决定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方可作出。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执行董事或代理人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十七条,公司监事由_______担任,任期为三年。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有权检查公司财务;

(一)对公司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股东、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二)当经理、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议。

(一)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三)监事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担任, 任期为三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执行董事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执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股东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执行董事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每季向股东各方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第三十三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第三十四条,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五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的;

(三)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八条,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企业财产、 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确认。

第三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 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本章程的修改事项须全体股东表决同意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综上所述,您应该已经了解了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样的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对公司的经营方式以及股东的出资金额还有对股东的决策程序进行规定的。这也是对企业的法人及股东权利的监督。您应该知道公司章程应该经过全部股东的签字才能生效。




·企业拆迁补偿条例
    企业拆迁补偿条例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我国政府为了规划用地,会对很多土地进行重新改造。往往被规划的土地中,可能一些是生产企业。而企业拆迁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拆迁补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企业拆迁补偿条例的内容吗?下面就由......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


·公司离职报告怎么写才好?
    公司离职报告怎么写才好?现今社会,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工作压力增大,公司待遇和工作环境的好坏成为公司与员工之间不断冲突的主要原因,由于辞职报告是要公司批复后才能生效,接着才可以去寻找新的工作,俗话说买卖不......


·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
    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现代公司制度自诞生后,一直不断完善发展。合伙公司对于新兴企业都是您选择的一种方式,可以让有经济能力的人和有思想作为的人在工作上互补互助,才能使得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公......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


·合伙企业解散原因都有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原因都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型的企业当中设立的都有董事会的这一部门。其实董事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部门,对公司也有权力进行监督的。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董事会的选举和其......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所获得的利益相对较高,但其成立要求也更为严苛。就以其登记备案来说,不仅管理人、投资者有相对严格的要求,其注册资本更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那么私募基金管理......


·企业融资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融资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第一条:甲方与乙方甲方:乙方:第二条:合作事宜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着眼于未来的投资进行融资,特签订本协议。......


·集团企业财产分配需要缴税吗?
    集团企业财产分配需要缴税吗?需要缴税,集团企业的个人股东取得非上市公司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取得上市公司分红,应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外......


·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方式有哪些上市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方式转让子公司股权流程也是一样要遵循正常公司股权变更程序的。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报资料:公司法定......


·外资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
    外资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一、外资公司注销流程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