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抢夺罪属于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在对抢夺犯罪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了解法律对抢夺罪数额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抢夺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即: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8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万元至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但是从该司法解释的第二条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抢夺具有下列情形的话,那此时,“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二、抢夺罪情节规定:

1、抢夺罪其他严重情节

(1)导致他人重伤的;

(2)导致他人自杀的;

(3)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2、抢夺罪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针对财产类犯罪,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都需要知道具体非法所得的财产数额是多少。针对抢夺罪,法律规定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具体的数额要求,请各位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绑架罪的着手和既遂是怎样的
    绑架罪是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当犯罪嫌疑人绑架被害人,被害人被置于绑架人的控制之下时,这个状态认定为绑架着手还是绑架既遂了?下面,我们将为你做出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绑架罪的着手和既遂是怎样的绑架......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2、本罪的客观方观表现为,行为人以虚构保险标、保险事故及有关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蒙编保险人,使保险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向行为人赔偿或付保险金,并......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要是公民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话,此时其家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按照规定只能委托刑辩律师代为探视、申请取保候审等等。而此时聘请律师自然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呢?接下来,我......


·伤害他人二级轻伤是什么罪
    伤害他人二级轻伤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


·担任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是: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7、对强......


·持刀抢劫数额较少的判几年,会不会判死刑?
    抢劫是现实生活中发生频率较高的犯罪。持刀抢劫也是常见的抢劫暴力手段之一。实际生活中,经常有人有这样的疑惑,遇到持刀抢劫数额较少的判几年,会不会被判处死刑?一般情况下,一般判十年以下,不需要判死刑。我们就这个疑问整......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抵刑期吗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抵刑期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
    在我国,因为司机醉驾的话已经涉嫌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免于被检察院起诉。不过在移送检察院起诉之前,公安机关需要在证据、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移交到检察院。所以多数醉驾司机其实在醉驾以后也是比较关心在我国醉驾多久......


·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但实践中有些设立人却虚报注册资本。这样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此时要求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就会以此罪定罪处罚。一、什么是虚报注册......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会判死刑吗
    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会判死刑吗面对不法侵害,公民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行应对,减少实际造成的损害。而在防卫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因为处理不当而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那这样的情况下认定为正当防卫会判死刑吗?如果你不......


·网络诈骗2700会判刑吗
    网络诈骗2700会判刑吗?目前,随着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和发展,网络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们的生活出行与网络渐渐密不可分,然而,网络不仅是人们获生活便利的方式,也是骗子们实施诈骗的摇篮和温床。那么,......


·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
    现在的社会诱惑那么多,未成年心智发展又未成熟,极容易受到诱惑或着他人蛊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也正在着手改善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模式。那么,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