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救济,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会构成遗弃罪,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什么情形下才算是构成了遗弃罪,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今天来了解一下。

一、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遗弃罪属于自诉案件,主要靠当事人自己收集证据。收集的相关证据应当形成证据链。证据主要包括:

(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

(2)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

(3)造成的后果。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形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三、怎样起诉遗弃罪

1、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

可以代笔,但必须以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名义起诉。

2、起诉前应向法律人士进行咨询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3、运用《刑法》第261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客体、客观两个要件。一般来说,遗弃者与被遗弃者是直系亲属关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例还是比较少的,若确实像起诉遗弃罪,则可以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弃罪起诉需要什么证据”,如果要起诉遗弃罪,一般需要证明对方具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义务,而且构成遗弃罪需要因为对方没有尽抚养义务造成了严重后果,毕竟会受到刑法处罚,刑罚作为一种比较严苛的处罚,所以对于构成犯罪都具有较为严格的要求,因此建议在起诉前最好找律师进行咨询或委托律师代理。需要咨询服务的,随时可以在线提问。


·比较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比较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轻伤?
    什么是故意伤害罪轻伤?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造成他人的轻度伤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


·开设赌场罪做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
    一、开设赌场罪做无罪辩护的原则是什么?1、熟悉案情熟悉案情要求律师特别熟知和掌握案件整个情况,熟悉其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熟知被告人具有哪些无罪的事实和情节。只有做到熟悉案情基础上,才能结合法理和法律对案情进一步地......


·刑事诉讼法委托鉴定的机关是谁?
    近年来,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通过对模糊不清的物证、书证进行鉴定,可以去伪存真,确定证据的效力。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就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刑事诉讼中不可以,那么刑事诉讼法委托鉴定的机......


·被行政处罚最多拘留多久
    行政处罚最多拘留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


·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判多少年,怎么量刑
    盗窃罪的量刑受盗窃金额影响很大,那么盗窃罪量刑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要判多少年呢?问题在于如何定义“数额巨大”,在相关法律中对此作出了一些阐述,的我们将为您整理这些结论,进行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帮助您解答疑惑。盗窃罪量......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的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做了哪些修改
    一、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修改有什么变化?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条文,由原来的两条扩充为4条,主要表现在“三个增加”上。即: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保险诈骗罪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有的人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有的则是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行骗,然而也有那种骗保险金的情况。而对于其中骗保的情况,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会被认定构成保险诈骗罪。那我国关于保险诈骗罪的法律规定都有哪......


·之前被拘役过不能办信用卡吗?
    之前被拘役过不能办信用卡?被拘役过也可以办信用卡,申请信用卡最主要的条件是:①年满18-60周岁;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③必备申请文件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工作证明文件;④提供其它的财力证明文件。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判刑标......


·抢劫罪刑法第几条规定的?
    一、抢劫罪刑法第几条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


·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都有什么呢(一)物证、书证(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


·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寻衅滋事罪主犯和从犯量刑区别:1.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