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很多时间节点需要您注意,一旦错过的话,会导致某些法律行为无效。我国刑事诉讼法里面专门有关于期间的规定,其中详细规定了24小时和三日时效。那么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做个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的情况包括哪些?
1、《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3、《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4、《刑诉解释》第42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时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诉讼期间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或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或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应当在拘留或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5、将开放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内通知人民检察院。6、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主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7、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主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综上所述,检察院和法院收到移送的起诉资料后,应该在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亲属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认为有逮捕必要时,应该在三日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这是就是刑事诉讼法三日内告知方面的一些规定。另外,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也应该在三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如何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要看定性而异,如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军人的天职是服从指挥,对于上级的指示,必须要严格执行。这本来是优良的作风,可是却被一些人谋私。一些军队干部滥用权力,指挥下属违反规定从事某些活动,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军队建设,情节严重的话还会触犯刑法。那么,指使......


·珠海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不同的罪行会受到不同的处罚,而即使是同一个犯罪,由于所在的地区不同,即便犯罪情节都是一样的,可能最后的处罚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各地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作出了更加详细的量刑标准。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珠海市......


·构成贩毒罪法院会判缓刑吗
    贩毒罪法院会判缓刑吗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


·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
    醉驾什么是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


·外汇金融诈骗怎么判刑
    首先来说,诈骗公有财物或者是四个财务的价值达到了3000元到1万元以上的,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较大。如果是在3万元到1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巨大。如果是在50万元以上的话,那么就被认为是数额特别巨大。那根据我国......


·个人信息出售入罪标准是什么?
    个人信息出售入罪标准是什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


·如何确定构成强迫卖淫罪
    如何确定构成强迫卖淫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


·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一、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一、中国新刑法股票诈骗罪既遂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


·犯拐骗儿童罪怎么判刑?
    犯拐骗儿童罪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