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一、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的意思是商标权享有的主体是自然人,自然人依法注册并取得了商标权。二、商标权人的范围1、原始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申请注册的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成为了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的同一商标被核准注册后,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成为了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商标权的共有原始主体。我国《商标法》第17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也就是说,作为商标权主体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有与商标有关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有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的商标注册事宜。如果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签订与商标有关的协议,也没有共同参加与商标有关的国际条约,也不办理中国人或者中国企业的商标注册事宜,那么,该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就不能成为我国商标权的主体。应当说明的是,这里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2、继受主体商标权的继受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可以依法转让其注册商标。作为商标权原始主体的自然人死亡后,该注册商标可以依法移转给其继承人;作为商标权原始主体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后,该注册商标可以依法移转给有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者移转取得商标权后,就成为该商标权的继受主体。商标权人为自然人其实就是商标权主体是自然人,而且我国关于个人取得商标权的政策有了调整,个人无法直接取得商标权,需要凭借营业执照注册相类别的商标。所以,遇到问题,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专利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二)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5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一、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个体经营商标侵权罚款多少
    商标,是一种标志,也是一种区分具体商品或者无形服务来源的商业手段。商标,也是一个企业品牌力和受欢迎程度的重要体现。商标,是一家企业软文化的价值体现。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个产品的认知往往是通过对该产品的商标,也就是......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都有哪些《专利法》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


·著作权无过错侵权怎么处罚?
    著作权无过错侵权怎么处罚?一、著作权无过错侵权怎么处罚?著作权无过错侵权会受到的处罚主要是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


·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今天,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属于非常恶劣的行为,刑法上将情节严重的此类行为界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怎样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
    专利执法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由于私自使用他人已注册的专利营利的,在被发现之后就要面临着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也有很多人表示自己是冤枉的并对这样的行政处罚表示不服,为了救济自己受损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专利执法......


·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公司在推出新产品的时候都会为产品的各项突破性发明申请相应的专利权,但是公司持有的专利权并不具有唯一性而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将专利权暂借给其他社会主体使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一、如何处理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停止侵害,积极赔偿,因为商标侵权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该怎么办?
    企业名称被抢注商标该怎么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


·商标被人抢注该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