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常常让购房者叫苦不迭。虽然很多人在签订买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买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常常让购房者叫苦不迭。虽然很多人在签订买房合同前已经提高了警惕,但是房产企业层出不穷的招数还是让人防不胜防。那么在法律上,买房合同霸王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呢?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实很多购房者都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一下吧。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效力是怎样的

(一)何为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利用其信息、专业知识和交易中优势地位预先拟定,且未与消费者充分协商作出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条款。对于霸王条款的认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作为消费者组织,并无司法裁量权,所以也无权认定“霸王条款”。“霸王条款”的认定应由司法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来认定。但消费者协会对“霸王条款”的点评意见,反映了消费者的基本价值取向,所以其点评意见应是人民法院认定“霸王条款”的重要参考。
(二)霸王条款效力如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格式合同中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内容,该内容无效。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依据上述规定,购房合同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条款,即开发商作为经营者和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不因“霸王条款”而免除了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购房者作为消费者和格式条款的接受方不因签订了“霸王条款”而丧失了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如何防范买房合同霸王条款?

(一)首先消费者应该理性购房
国内购房过程中“霸王合同”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在于,不了解市场行情、不懂法律知识的购房者与房地产商直接打交道,购房者当然要吃亏。在当前情况下,消费者“理性购房”显得尤为重要。面对不规范的房市,消费者应该理智购房,不要盲目跟风,不仅要买到房子,而且还要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二)合同双方要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些原则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是避免“霸王”合同发生的第一步。
(三)购房者要了解一些基本的购房法律知识,必要时请专业人员陪同
在签订合同前要了解一些购房法律知识,一定要先看合同条款,仔细审阅合同中的每个条款,要据理力争。如果购房者对购房知识欠缺,可以参考相关的购房指南,或请专业人士、房地律师陪同选房购房。总的来说,目前国内购房过程中“霸王合同”层出不穷,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现状缺乏了解。由于购房者不了解市场行情、不懂法律知识所以与房地产商直接打交道,购房者当然要吃亏。所以在购房过程中除了自己要提高警惕,必要时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购房,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南京购房证明如何开具?
    近年来,南京也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这令我们广大的南京市民就一直为银行的房贷政策担心,害怕自己原本的紧张房贷变得更加雪上加霜。而且对于具体的南京购房证明该如何去开,需准备哪些材料,向哪个部门提交等具体的事项都不清楚......


·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
    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一、开发商一房多卖构成犯罪吗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


·杭州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何?
    杭州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何?(一)限购范围限购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一、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不能诉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


·业主对房屋外墙面有怎样的权利
    一般的购物合同对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不作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房屋购买人(区分所有权人)因购房而产生对建筑物共用部分的共有权。那具体而言,业主对房屋外墙面有怎样的权利呢?我们一起通过......


·一、苏州买二套房条件主要是什么?
    一、苏州买二套房条件主要是什么?苏州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如下:1、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一、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


·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买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很多人辛苦奋斗都是为了能够买上一套房子。也有不少女孩在遴选佳婿时也会看男方是否有房子。那么,人们如果决定购买商品房,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商品房买卖骗局,那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
    开发商要想销售期房,那么首先就是要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预售资格才行,其中预售资格证就是其中很重要的证书。当然了这个预售许可证也不是说就是可以一直用下去的,那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期限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在下文中为你解......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法律规定的材料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赣州九峰山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赣州九峰山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1、一般是30%,新房也是,但是少数楼盘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做到了20%,开发商要求你到指定的银行才会放款,或者地段好一点的小户型也可以低点首付。2、二手房的话,所说的首付一般也是30%,指的是......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房屋预售条件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