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诈骗56万缓刑可以判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网络诈骗56万缓刑可以判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现在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依赖网络,经常在网上购物,聊天。有骗子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用各种方法进行诈骗。有些人对网络的信息没有防备,经常进入骗子的圈套。有网友在网上咨询本站络诈骗56万缓刑可以判吗,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

一、网络诈骗的概念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增强自我意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网络诈骗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三、网络诈骗是否会被判缓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判处缓刑的对象分为三类: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所以,网络诈骗被判缓刑,有以下几种情况:

1、存在自首情节,并且主动退还款项

2、在网络诈骗活动中,还有其它犯罪成员,并且自己处于从犯地位

3、诈骗金额较小,悔改认错态度积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网络诈骗56万缓刑,是否判缓刑看案件的情况。因为网络诈骗56万已经达到了诈骗罪的定刑标准,而且56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诈骗超过50万,属于巨额诈骗,一般处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会判犯罪人缓刑的。


·是否构成赌博罪该怎么判断
    赌博不仅会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依法严厉打击。生活中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也会赌博,但并不是为了营利,这些行为构成赌博罪吗?这就需要对赌博犯罪进行......


·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


·醉驾怎样免于刑事责任?
    一、醉驾怎样免于刑事责任?醉驾符合如下条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


·强迫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国单纯的自己吸毒的行为仅仅是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不过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强迫他人吸毒的情况,那么此时这样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强迫他人吸......


·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一、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怎么写?滥用职权罪二审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接受上诉人杨某委托后,市**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担任杨某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案二审辩护人。经认真研究案情、斟酌法律,......


·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
    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一、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对于量刑的标准在五到七年的是没有可能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


·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多久
    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多久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怎么罚?
    我们经常能看见一些公共场合看到有不同的人在乞讨,有的是真的乞者,而有些却不是,这当中大部分都是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大众的同情心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甚至暴力致残乞讨。那么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怎么罚,我们为您整理了......


·职务侵占判缓刑是否可以
    职务侵占判缓刑是否可以法律中规定职务侵占罪也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这里的主体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毕竟此时要求是利用职权侵占公司的财物,如果不具有这样的身份,自然不能认定构成此罪。那在量刑处罚的......


·绑架罪中出于泄愤致人死亡会单独定罪吗?
    绑架罪中出于泄愤致人死亡会单独定罪吗?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是不会单独定罪的;绑架罪是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


·刑事案件私了了反悔能否立案
    一、刑事案件私了了反悔能否立案所谓私了,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经过司法程序、协商解决纠纷。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是刑事和解。当事人在不起诉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检察院会依法作......


·经济检察院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
    经济检察院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1、刑事拘留,其拘留时间为一搬案件是公安3天,检察院7天,共10天;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加检察院7天一共是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