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在现实生活中,当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之后,当停薪留职期间已满,员工重新回公司任职上班,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度,经常员工与企业由于此原因造成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我们必须熟悉的了解公司停薪留职的相关制度。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公司停薪留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参照公司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条、停薪留职是指为请假时间超过30天(不含)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工资发放但保留其职务的手续。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员工凡因个人需要长时间学习进修的、结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到公司上班,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者,由员工本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详见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按“停职留薪申请表”(详见附表2)内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两份,将申请书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存档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离岗,非因正当理由停薪留职者,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根据公司规定,需要签约《员工停薪留职协议书)。

第六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擅自从事与公司同行业同类工作岗位者,一经核实,视其已离职;凡停薪留职满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者,视其已离职。

第七条、交接工作手续办理及复职管理

1、停薪留职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及工资发放等运作程序与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相同,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详见附表4)按规定进行审批;

2、办理停薪留职员工在约定的停薪留职时间期满后需回公司上岗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满后就业。停薪留职期满后不能回公司上岗的,必须在停薪留职约定时间届满一周内续办手续,否则,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公司无义务为其保留原职位,停薪留职员工办理复职手续时,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职位。

第八条、公司停薪留职人员待遇

1、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不再享受在职时的工资、奖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个人档案、工资关系、工龄可保留。

第九条、停薪留职期满员工要求复职时,需填写“复职申请书”,经原任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复职手续。

第十条、其他相关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办理。

附则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发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1、职工经企业批准停薪留职的,其在原企业的工资总额,可以由原企业留作工资储备金使用。

2、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要求调动工作的,原单位应当支持。如属于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双方协商,经企业同意的,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3、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对私自带走技术资料或科研成果的,或因私自带走技术资料和科技成果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和受益单位应当赔偿。

4、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工具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一经发现,由原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送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5、对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原单位应当帮助安置好他们的家属生活,如住房、子女上学等,不能歧视。

6、执行停薪留职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协调处理。

7、本通知不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停薪留职可参照执行。

综上所述,在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注意事项,防范有可能造成的风险。我们在这里,提醒您注意,如果我们可能选择停薪留职等办理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是否应该这样选择,这样选择造成的后果和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只有全方位的考虑,才能够使我们更加的处于有利地位。





·2023年期货公司注册资本相关规定是什么?
    2019年期货公司注册资本相关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


·公司法变更法人需要3分之二有哪些法律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有着比较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国的相关公司在办理这类事件时,相应的法人变更需要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后才能进行这类事件的办理。下面我们就公司法变更法人需要3分之二有哪些法律规定,这类法律问题为你进行相关......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一、《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


·起诉公司法人快吗,程序是什么?
    起诉公司法人快吗,程序是什么样的?公司在日常的经营当中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当遇到问题的时候难免会涉及到起诉的问题,而在起诉的问题上,很多人对于起诉的程序不是很了解,当然也有些人为了能够及时的恢复生产,希望起诉的时......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一些房屋进行了拆迁,同时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规划建立工业园区,所以好多企业需要进行拆迁。那么您是否知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措施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措施是什么?当前,传统的融资渠道已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融资租赁作为新型融资方式,条件要求比较少,非常适合中小企业操作。而融资租赁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
    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一、商贸公司有注册资本规定吗?商贸公司没有注册资本规定,《公司法》规定,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参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节第59条);至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并没有做出特别的限制。二、整......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原因为能力不足是要经过相应的考核,没有的话视为违法辞退可以要求赔......


·企业融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融资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资金不足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所以充足的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融资,融资可以使企业的资本得到增加,从而有更多的资本扩大经营范围,......


·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
    影响企业融资的因素包括哪些?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无疑是支持企业可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再好的经营策略无法实施也只能成为空谈。所以企业为了发展会想办法进行融资。但企业融资是否可以达到应有的效果会受......


·目前我国的上市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上市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有哪些?上市企业对于融资有着天然的优势。但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的上市企业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调整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那么,目前我国的上市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有哪些?......


·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在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成立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并且成立公司是需要具有一定的资本的,关于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很多人有疑问,法定代表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来源于单位的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人通......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