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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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发行方式区别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的发展队伍也在逐渐扩大。当然在发展的过程中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没有足够的资金,企业就无法进行正常运转,而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融资产品也是五花八门,本文就对当前几种常见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发行方式进行一下比较。
一、常见几种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工作流程有哪些不同?
(一)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主管结构是交易商协会;参与方有相关政府机构、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所、担保机构等、主管机构工作是注册制。(二)中小企业集合债:主管机构是国家发改委;参与方有相关政府机构、主承、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所、担保机构等;主管机构工作是核准制。(三)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主管机构是各家信托公司;参与方是相关政府机构、信托公司、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等;主管机构工作是信托公司内部审批。(四)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主管机构是各家商业银行;参与方式商业银行和担保结构;主管机构工作式商业银行内部审批。(五)中小企业私募债:主管机构是证监会;参与方式相关政府机构、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信用增进机构等;主管机构工作式备案制。
三、常见几种中小企业融资产品的发行方式的不同有哪些?
(一)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开发行,发行提前5个工作日公告,提供融资方是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融资利率确定方式由市场化方式决定,融资利率较低,票面利率一般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二)中小企业集合债:公开发行,发行前提前1个工作日公告,提供融资方是银行间或交易所市场投资者,利率区间由人民银行审批,融资利率较低,票面利率一般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三)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不公开发行,提供融资方是财政、创投公司、民间机构或个人,融资利率由信托公司协调投资人和企业确定,理财型利率较低,信托型利率较高。(四)中小企业银行贷款:不公开发行,提供融资方是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融资利率由人民银行指导利率区间,由商业银行与企业协商确定,融资利率较高。(五)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提供融资方是证券市场投资者,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倍,融资利率较高。中小企业大多都是民间企业,而帮助企业融资的融资产品也是多种多样,但是不是每一种都适合自己的公司,您在选择融资产品时一定要弄清楚他们各自的优缺点,从而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融资产品,这样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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