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加快企业发展速度,追求更高的企业发展目标,此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变得十分必要。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那么,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是怎么样的呢?我们来一探究竟。


一、资产拍卖含义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二、资产拍卖过程


①由资产所有者代表提出资产拍卖的意向,并委托给专门的拍卖机构;

②资产拍卖机构将受托拍卖的资产在拍卖市场挂牌公布,公开招标竞卖;

③在公开竞卖中,最终将资产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④拍卖成交后,由资产所有者和购买者双方签订契约 ,进行公证 ,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契约的内容包括:资产概况、出售价格、付款方式等。企业整体资产拍卖时,还要考虑原有债权债务处理,退休及在职职工安置办法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⑤资产拍卖机构向委托方按资产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 国有资产的拍卖,除要遵循资产拍卖的一般程序外,还应履行如下程序:

①由企业提出拍卖资产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如系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在上报批准前,还要由本企业职工大会做出决议;

②企业整体资产拍卖,要由资产经营 、使用者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③由卖方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成立专门小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和资产评估;

④ 资产所有者代表根据资产的重估价值,提出拍卖底价;

⑤属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成交后,购买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换发执照,其所有制性质随购买方的所有制性质而定。


拍卖收入的管理扣除拍卖费用后, 单项资产拍卖净收入留归委托拍卖的单位使用,纳入更新改造资金帐户,专项用于企业的更新改造。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净收入,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解缴国库,用于国有资产的再投入。


三、企业资产拍卖条件

根据企业资产性质,如果是国有资产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集体的就要经过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情况比较复杂,具体操作你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企业资产的强制拍卖,可参考下文: 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定不一,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执行机关实施。在我国,有权实施强制执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财产权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剥夺和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律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执行权,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公民财产的强制拍卖只能由执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2、强制拍卖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确认双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义务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利并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由于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人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因此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利为前提。


3、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查封或扣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后,若经过一定期闷债务人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将该财产拍卖。可见,查封、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为强制拍卖之必经程序。


4、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问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执行通知规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将其有关财产拍卖。


此篇文章主要介绍的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拍卖,其他性质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又会有所区别。企业改制是对公司性质的改变,企业在改制时,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改制方案,保证企业改制之后的顺利发展和长远利益,避免达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容、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容、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在日常的企业活动中,会有用到证明法人身份的情形。这时,企业就需要根据固定模式及内容出具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以验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通常是在法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部......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后果一、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后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已经构成无权代理,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遭到刑责。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国《民法典》将无权代理概括为三种表现:未经授权的“代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
    出资不符合公司法的是哪些?公司想要发展壮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有时候一个人力量很薄弱,无法拿出那么多现金,这时候需要进行融资,吸收其他股东出资。出资除了以现金形式还有其他很多种,那么您在出资的时候应避免不合法的......


·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害,有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可以向不同的部门投诉:1.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申请仲裁。一般企业商业秘密在进行商业活动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他人知晓,其侵权者涉及合作的另一方,产生争议的双方签订过相关的合同......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是什么?现在公司在我们生活中非常的多,公司的种类和大小都有很多的不同。我们也听说许多大公司收购小公司的事情,这就要有公司法人变更的程序了。那么我们对于公司法人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因为我们很......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公司人格否认的效力公司法人制度的法律设计,充分考虑到公司出资人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平衡问题,并于事先规定公司必须具有独立财产,要求股东必须履行出资义务,必须通过正当程序行使自己的权......


·公司法律制度变更登记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律制度变更登记是怎么规定的虽然表面上我们看见公司的整个运转状况都是由公司的高层人员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但是实则公司的经营都是要受我国公司法的法律制约的。除了公司的法人变更,法人注册等这些比较重要的事项以外......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具体要求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在职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离职员工需在离职后一年内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属地劳动监察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单位补缴社保。......


·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人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法人成立的条件是指法人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人成立的条件是:(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


·和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告总公司吗?
    和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告总公司吗?可以,因为分公司只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


·上市公司换股并购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换股并购优缺点分别是什么?在上市公司并购方式中,目前上市公司换股并购是其实施股权并购的不错选择。公司通过将目标公司股票按照比例换成本公司股票,从而实现收购。虽然这种方式好,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通......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