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加快企业发展速度,追求更高的企业发展目标,此时,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变得十分必要。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方方面面,那么,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是怎么样的呢?我们来一探究竟。


一、资产拍卖含义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二、资产拍卖过程


①由资产所有者代表提出资产拍卖的意向,并委托给专门的拍卖机构;

②资产拍卖机构将受托拍卖的资产在拍卖市场挂牌公布,公开招标竞卖;

③在公开竞卖中,最终将资产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④拍卖成交后,由资产所有者和购买者双方签订契约 ,进行公证 ,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契约的内容包括:资产概况、出售价格、付款方式等。企业整体资产拍卖时,还要考虑原有债权债务处理,退休及在职职工安置办法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⑤资产拍卖机构向委托方按资产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 国有资产的拍卖,除要遵循资产拍卖的一般程序外,还应履行如下程序:

①由企业提出拍卖资产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如系企业整体资产拍卖,在上报批准前,还要由本企业职工大会做出决议;

②企业整体资产拍卖,要由资产经营 、使用者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③由卖方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成立专门小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和资产评估;

④ 资产所有者代表根据资产的重估价值,提出拍卖底价;

⑤属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成交后,购买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换发执照,其所有制性质随购买方的所有制性质而定。


拍卖收入的管理扣除拍卖费用后, 单项资产拍卖净收入留归委托拍卖的单位使用,纳入更新改造资金帐户,专项用于企业的更新改造。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净收入,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解缴国库,用于国有资产的再投入。


三、企业资产拍卖条件

根据企业资产性质,如果是国有资产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集体的就要经过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情况比较复杂,具体操作你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企业资产的强制拍卖,可参考下文: 强制拍卖行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立,否则拍卖无效。对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定不一,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分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执行机关实施。在我国,有权实施强制执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财产权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不受剥夺和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律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执行权,不能对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公民财产的强制拍卖只能由执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2、强制拍卖必须有执行依据。执行依据是执行机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是确认双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义务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利并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由于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实现债权人已经确定的民事权利,因此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利为前提。


3、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查封或扣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后,若经过一定期闷债务人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将该财产拍卖。可见,查封、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为强制拍卖之必经程序。


4、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问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执行通知规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将其有关财产拍卖。


此篇文章主要介绍的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资产拍卖,其他性质企业改制中资产拍卖又会有所区别。企业改制是对公司性质的改变,企业在改制时,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改制方案,保证企业改制之后的顺利发展和长远利益,避免达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公司辞退我我应该有什么补偿
    公司辞退我我应该有什么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


·子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什么?
    子公司法人年龄要求是什么?开办公司,对法人的年龄没有上限规定。根据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一般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而民事行为能力是与年龄上限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不管年龄多......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
    一、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否合法?被执行人为公司财产分配是合法的,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的处理方式为:当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首先应当区分被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还是企业法人,然后再针对不同的情......


·肇事逃逸致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
    肇事逃逸致保险公司理赔,能否向肇事者进行追偿?交强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赔偿后,可以向侵权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


·新《公司法》技术入股一般占多少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方面颁布了《公司法》,但是公司法在我们国家的规定中是要及时的进行更新的,对于很多的事情肯定有的时候都会有相应的改动。公司入股的方式有很多,其中就有技术入股。那么新《公司法》技术入股一般占多少呢?......


·北京市公司跨区变更注册手续及流程
    北京市公司跨区变更注册手续及流程北京市公司跨区变更注册手续及流程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


·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形成原因及作用
    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形成原因及作用现在很多公司都实行的是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但还是有很多人不了解这个制度到底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这种制度有什么作用,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整理了有关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相关资料......


·企业使用了侵权产品怎么赔偿?
    企业使用了侵权产品怎么赔偿?近年来,人们对产品的产权意识似乎越来越淡薄,很多企业或商家侵犯别人的专利,使用侵权产品,这不仅仅损害了原创者的利益,而且还不利于公司的诚信建设。如果企业侵犯了别人的产品的产权,就需要......


·金融公司办理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国家宏观的经济政策很有可能会对金融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经济发展相对繁荣的时期金融公司的市场需求量也非常大,但是整体程度上来说,金融公司的经营是必须要充满了预见性的。当然,金融公司也会有资金短缺需要贷款的时候,......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有哪些方法?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有哪些方法?一、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有哪些方法?增加注册资本,简称增资,是指依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行为.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几种。增加注册资本形式:......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提议是否合理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提议是否合理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


·不同企业股权质押对融资的影响是什么?
    不同企业股权质押对融资的影响是什么?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2)政策支持。二、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影响劣势及风险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