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计算机的普及应用为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软件的开发应用为大众生活带来了便利。开发了软件之后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很多人不知道著作权的查询渠道具体有哪些。那么,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一、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二、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三、第十二条 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 (三)、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查询规定的申请,中心应在受理查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四、查询费支付标准:

(1)、计算机信息库查询费:a、题录库查询:检索登记库中某类软件目录. 最近5年信息:每题10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3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150元,超过100条,每条加收0.50元. b、文摘库查询:查询某个软件的简介文摘. 最近5年信息:每题2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3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c、著作权概况查询:查询某个软件著作权情况. 最近5年信息:每题20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追溯查询(5年前):每题250元,超过3页,每页加收0.50元. (2)、纸介质查询费 对指定登记号的档案进行查阅,每件收费2元.如需复印加收复印费.综上所述,查询方式有三种,通过中心网站查询、通过电子登记档案查询、通过纸质原始档案查询。查询时必须依照相关规定需要在管理人员协助下进行,并且会收取一定的查询费用。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关于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
    集体商标有哪些特征1.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我们知道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行为,对他人的商标是构成了侵权的。那要是假冒专利呢?此时是否也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了侵权?不少人都来电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


·所有的专利权都可以质押吗
    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约定被质押的是哪一项或几项权利,当然标记权不得作为质押标的。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专利权必须有效。(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


·关于专利补贴怎么申请
    关于专利补贴怎么申请一、关于专利补贴怎么申请1、申请省级专利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同级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提交下列材料:(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处受理专利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缴纳费用的收据原件及复印......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征有哪些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着作财产权和着作人身权,其中着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驰名商标是建立在注册商标的基础之上的,同样也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哪个呢?而要是成为了驰名商标后,具体的保护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


·商标在公示期内构成侵权吗?
    商标在公示期内构成侵权吗?一、商标在公示期内构成侵权吗?构成的,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


·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
    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哪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商标权侵权案件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


·专利权延长期限有什么用
    专利权延长期限有什么用一、专利权延长期限有什么用专利不可以延长时间期限,专利不像商标,商标可以续展,但是专利一般过期就只能成为专利文献,而且全社会都是可以使用该专利技术。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商标权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独享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有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发生。对此法律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关于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侵犯商......


·专利转让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哪些
    专利权转让就是专利申请人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转让出去。并且与接手的那个人签订一些合同。接手人就成了新的合法的专利权人。在专利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签订哪些条款呢?今天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了解。签订专利转让的合同,必须......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