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风险的防控途径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企业改制风险的防控途径有哪些?

为了适应已经变化的社会形势,近年来,企业进行改制的情形在市场经济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但是企业在续期期间,已经积累了较为广泛的人脉关系,且已经建立了多方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企业改制风险是比较大的,这些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 企业改制风险

1、来自国企原出资人方面的原因

国有企业出资人在对国有企业资产进行处置时,因为各种原因,一般希望国有资产能够“卖个好价”或在新企业中占有更多的股份,往往在资产清查或资产评估过程中对相关人员施加影响和压力,造成资产评估不实或国有资产估价虚高,有时甚至还会出现虚报资产或隐瞒债务的情况。(比如重庆建投、重庆开投诉工行重庆分行)。

2、来自原国有企业管理经营者的原因

原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在改制前由于法律意识薄弱或不负责任往往会以企业财产对外进行担保,形成各种隐形债务,而这些债务往往在账面上得不到体现。另外,由于他们肩负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以及基于其他原因,往往会在资产清查或资产评估的过程中虚报资产或隐瞒债务。另外,有些经营管理者利用改制之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或私分国有资产。

3、来自新股东或资产受让人方面的原因

有些新股东或资产受让人的资产规模和信用状况较差,有时通过欺诈或其他不正当途径与企业原国有出资人代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参与拍卖,但根本无力支付对价,导致国有资产在转让并注销之后,国家却不能获得相应的对价。

4、来自国家追究的政治、法律风险(政治原因)

一方面由于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确实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的各种情形,另一方面,由于受原有旧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一般和当地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旦出现政府或部门的领导班子调整,如果关系协调不畅,很多国企老总或改制后的公司领导成为斗争的牺牲品。

5、来自原企业债权人方面的原因

有些债权人由于对自己权利的懈怠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在改制的过程中没有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在改制完成之后,由于原企业已经面目全非,所以便将改制的相关主体全部告上法庭,使很多人遭受诉累之苦。

6、来自其他方面的原因

比如资产评估机构的过错导致对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缺陷;企业员工思想观念没能完全扭转,心态失衡时会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原有改制方案设计上有缺陷,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和周密计算或依据的政策有误差;国家颁布的改制政策前后不一致,各地的做法也不统一,导致适用时无所适从等等。

二、企业改制风险防控途径

(一)确保改制在合法程序下进行 改制流程的规范化是降低企业改制风险的根本途径,企业在进行改制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程序合法性的评估和分析

第一,要审查改制方案是否是由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制定过程中是否有相关方面代表参与。其改制方面必须是各利益相关方一致同意的才可最终采纳,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能生效。第二,要做好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具体由改制单位主管部门成立的改制工作组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清查,企业资产、负债以及盈亏情况必须严格核实清楚。第三,必须采用具备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相关事项进行评估。第四,产权交易行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特别是资产处置等重要事项必须予以公开,对财产损失和不良资产的核销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以避免各类违规事件的发生。

(二)严格做好改制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第一,要对改制企业的资产进行准确的评估和计量。

要严格确保对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账面数与审定数符合相关规定,重点检查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标准是否合理,避免漏报、错报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企业资产评估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二,严格审查中介机构的资质。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中介机构,企业绝对不能委托其进行资产清查。因为一旦发生问题,全部风险都应有企业自身承担。具体到实际中,企业必须在委托评估机构之前严格审查其资质水平,对于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必须经由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作为产权界定依据。第三,要做好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审查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及房地产、建筑物是否纳入评估范围,对于这些资产的评估是否合理合法。

(三)规范企业资产转让工作一方面,企业要通过法律文本的形式规范转让环节的各类实现

企业资产转让涉及到多方面利益的调整,因此涉及的各类问题必须建立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为避免改制过程中问题处理不当到导致的各类纠纷,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企业改制各个环节形成有效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资料,将各方的利益关系和法律关系以文字的形式确定下来。特别是对于涉及主要权益主体利益的条款,如职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企业债务处置方式等,必须严格签订各类协议,如有必要应对其进行严格公证,从而确保改制过程合规合法,以便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纠纷,规避违法违规风险。另一方面,要充分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对改制过程进行风险控制。由于企业改制涉及法律、政策和财务等方面的多项问题且相关程序中存在很大的漏洞和可操作空间,因此企业必须选择具有较高水平的中介机构来为企业改制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在改制过程中,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相关业务较为熟悉的中介机构为企业出谋划策,并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对各类具体事项进行咨询,以降低风险的发生频率,减少其对企业改制带来的负面影响。

(四)妥善安置改制企业职工对改制企业职工进行安置,涉及一系列民生和社会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共同进行努力,通过研究制定相关安置政策来规范企业员工安置的工作程序、分流安置渠道和权益资金处理方式。对于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补偿金的确认等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有个政策和办法进行操作,要从事前指导、事中审核、事后监督三个方面对员工安置情况进行全程的检查和监督,避免恶意损害职工利益的不法行为的发生,规范操作程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因职工安置问题给企业改制带来不必要的阻力。

风险来源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以及具体实施的改制方案,在改制时,企业的债权人还会主张其承担债务等,故而企业若没有经济实力,是不能进行改制的。为了防控企业改制ID风险,改制必须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不可以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


·民营企业发现索贿如何举报
    该行为构成受贿罪,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股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
    股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股权质押信托是融资人用自身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时,融资人以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的一种资金运用方式。股权质押信托,是上市公司股东将自己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融资?
    我国上市公司如何融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内源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源融资来解决。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当注意的情形
    对用人单位而言,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两点: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不仅要有劳动者禁忌行为的表述,而且要有如劳动者发生了禁忌行为用人单位该对其如何处理的规定,特......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一、注册小规模公司需要什么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


·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


·股东出资额比例怎么计算?
    股东出资额比例怎么计算?占股比例计算公式:每个股东的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每个股东出资额÷总投资额)乘100%。实缴出资额比例计算公式=每个股东投入资本金额/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如:注册造价工......


·公司倒闭了有赔偿
    公司倒闭了有赔偿一家经营了多年的公司面临倒闭时,公司要辞退职工时,这是就会有所谓的辞退费,这时该公司的全体员工会有相应的赔偿吗?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那么您知道公司倒闭了有赔偿吗?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去进行详细......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法定解散事由是什么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资格具体是什么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
    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一个公司的建立不仅仅需要明确的市场定位,合格的工作团队,更重要的是要去有关部门那里去注册。这样公司才算是合法经营。公司注册之后并不是终身有效的,那么公司注册年限是多少呢?现在就为您解答。公司......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