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融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企业融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资金不足可能会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所以充足的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会涉及到融资,融资可以使企业的资本得到增加,从而有更多的资本扩大经营范围,但企业融资过程中会有一些问题需要管理者注意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企业融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

一、企业融资的要素:

1、成本——为什么融资?融资总收益、总成本是多少?只有当总收益大于总成本时,才去融资。融资成本从小到大顺序为:财政拨款、商业信用、内部集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

2、规模——筹资过多,增大融资成本,加重负债,偿还负担,增加风险(经营与信用风险)。筹资不足,影响业务,缺乏产品实力,相对增加了成本。在融资规模上,要切记八个字:量力而行,综合决策。

3、时机——从企业内部看,要选准经营、开发与发展的关键时机,配合以适度、及时的资金到位。从企业外部看,要抓住银行等融资机构出台最新金融产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良好时机,全力跟进,“吃第一口梨”,走在同行的前边。

4、控制——融资中常会使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有所丧失,而引起利润分流,使企业利益受损。如:房产证抵押、专利技术公开、投资折股、上下游重要客户暴露、企业内部隐私被明晰等,都会影响企业稳定与发展。要在保证对企业相当控制力的前提下,既达到融资目的,又要有序让渡所有权。

5、市场——扩大规模、占有市场是企业融资的主要目的。要考虑资金用于哪个产品的扩产、增销上,将为企业带来多大的市场份额,带来多少整体利益。同时,还要考虑能否争取到其他资金,进入资金市场,运用多种资金和资源,两个市场统盘决策,达到互补效应。

6、风险

a、选择风险较小的融资方式和金融产品;

b、运用风险可控制的融资手段;

c、当已知风险足够大时,要有更大的融资收益作为保证;

d、对融资项目的风险性要有清醒、准确的认知。银行行长和投资家们认为,你对项目风险认知得越全面越深刻,说明你越有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二、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战略不清晰,方向不明确 融资成功之后的企业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变得战略不清晰,方向不明确,因为钱多起来无法控制自己什么都去尝试的欲望,不断的尝试和试挫,导致贻误了公司发展的最好机会。企业要迅速成长,一定要策略非常清晰,方向很明确。

2、管理问题导致企业失控世界上可能存在技术天才,但是一定不会存在管理天才,因为管理和领导都是一个需要经验和丰富的实践才可以慢慢积累的。

3、团队理念的认同,保持创业精神公司的成败,商业的成败取决于人。虽然说一方面我反对人员的迅速膨胀,但是另外一方面公司必须要搭建一个强壮的核心团队。

4、组建顾问团队在硅谷很多的公司,都会邀请一些创业成功,所谓做企业很有经验的人来做他的天使投资人,或者独立董事,顾问。在建立共同的利益之后,这些人即使不加入你的企业,也可以给你带来很多指导性的意见和经验,甚至可以给你带来业界资源,这个还是挺重要的。一个企业要做大要靠很多人来帮你。

5、制定长期的发展计划如果没有计划,很容易导致人员快速膨胀,财务上过渡消耗导致现金流出现问题。所以融资之后,要结合战略制定出一个长期的计划,包括财务和人员计划,把公司的目标还是需要专注在一个方向上。

6、专注小企业最关键就是需要专注,使得企业快速的成长,公司价值迅速的增长,给未来上市和下一轮融资打好基础。一个企业的成长,就是对自身弱点不断的超越,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

7、并非资金越多越好 有些人认为资金越多越好,这样才有“实力”。从事物的普遍规律来看,任何事物都会有合适的“度”,过多或过少都有其弊端。资金的多少要看项目可能的投入和发展空间而定,当然也涉及到项目发起人与风险投资人的利益分配问题。本人认为,并非资金越多越好……。

8、建立自信的心态,与投资者平等谈判 有些项目所有者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可能会造成一些不自信的心态……。记得有一位投资家曾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好的项目永远比希望寻找好项目的资金少。应该坚信自己,发挥出自己的优势,与投资者进行平等谈判。

9、应充分体现自身价值 无论在商业计划中,还是谈判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体现自身价值,比如你的网站的用户群体、你优秀的团队、你的个人特殊才能等等。否则,也许不是你去融资,而是被投资者吃掉……。

10、项目描述应通俗易懂 许多投资者并非了解所有的行业领域,这样,在书面和洽谈中,应尽量将你的项目通俗易懂的描述出来,确保对方能够理解,并且要强化优势所在。

11、与投资商建立长久的伙伴关系 投资商往往有两种,一种是长久的投资,与您真正的同心协力共同把这项事业做好,还有一类是短期投资,希望项目快速提升价值,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将股份卖掉,获得差额回报。

对于企业来说,融资固然重要,它可以使企业获得充足的资金以扩大企业规模,但融资也并非越多越好。企业的管理者应认识到,企业融资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企业获得更好的发展,如果融资的行为使得企业的控制权、决策权落入他人手中,那么企业即使获得再多资金也得不偿失。


·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赔偿?
    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赔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


·基金公司是什么?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基金公司是什么?基金公司会倒闭吗?现在的理财产品很多,也有很多购买基金的,许多购买基金的人其实或多或少都会关心这些问题:买基金安不安全?基金公司会倒闭吗?对于以前习惯把钱放到银行里面的他们来讲,赚钱固然很重要,但......


·股东将公司公章自己占有应该怎么办?
    股东将公司公章自己占有应该怎么办?股东将公司公章自己占有应该像公司当中的内部管理的人员来进行反应,通常情况下向监督委员会反应,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属于一种违规的操作,那么公司内部的章程是有可能由此规定的,需要按照......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
    隐名股东签了章程不出资算股东吗虽说他是隐名股东,但他名下给钱如确已完成,他就是法律意义上公司股东,能够对抗第三人。事实上给钱人与挂名股东权利义务按他们之间的商定解决。隐名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身份对抗第三人。他的权......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一、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不合法,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怎么办?近年来,随着公司法的不断修改完善,公司法中对于牵涉的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都规定的非常清楚。这既是为了规范市场管理,也是为了让经营者当公司管理出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理可循。今......


·企业搞非法集资犯罪吗?
    一些中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会承诺投资者高额回报,这种情况和非法集资很像,一旦企业控制不好,就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被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集资对于社会危害是比较大的,我国对此打击力度也很大。那么,企业搞非法集资犯罪吗......


·本人不是股东想个人放弃公司法人代表如何做?
    本人不是股东想个人放弃公司法人代表如何做?这就要看你们公司章程中这么定义终止公司法人的条款了。一般公司法人是有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需要超过66%(股份比例,或投票权比例)的股东赞成,才能更换法人。如果你不是股东,你只有......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有句流行语叫“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这从侧面反映出现在就业难的现状,于是国家开始鼓励自主创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自主创业的潮流中,想要注册公司。不过,不少人对于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不......


·高新企业认定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高新企业认定费用主要有哪些?一般情况下,高新认定申报会产生以下几方面费用:咨询服务机构的费用,专利费(软著),审计费,查新费,检测费1、咨询服务机构的费用:咨询服务机构在广东深圳市场多入牛毛,一般情况......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做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做法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与其他公司产生法律纠纷,如何合理解决这些纠纷又不伤害到公司的利益是所有公司都需要考虑的问题。许多公司针对法律纠纷制订了管理办法,对各单位在出现......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
    企业股东抽逃出资算犯罪没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