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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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二、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据此可以看出,试用期时间没有最短的规定,只有最长的规定,试用期时间最长是六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试用期走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就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还规定了另外三种情形,“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作出上述约定的,都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以上,就是关于试用期交社保问题的简单讲解,如果你还有类似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员工交社保时违法的,同时,员工还要注意试用期时间长短的问题。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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