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当夫妻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到民政局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其中夫妻财产分割是很重要也是最常见的,房产夫妻双方共有的最大的财产,那么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也是夫妻双方都需要了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讲一讲。
按分共有发房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
二、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
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约定的分额来分割的,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任然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房产按分共有是房产共有的其中一种形式,按分共有的房产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1、直接分割房产
形成房产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人可对房产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产,为三个所有人等分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产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产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产的区分所有。
2、房产作价补偿
即房产由按分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分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
3、直接分割房产与房产作价补偿相结合
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产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产结构的原因,各按分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分额比例分割,对部分所有权分额作价补偿。如甲、乙按3: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产,该房产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分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分额。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产时,房产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分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产。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产,房产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分的所有权分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产。
4、房产变价分割
房产按分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产所有权时,可把房产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分额进行分割。综上所述,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也分为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和没有其他约定这两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那么离婚后就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执行约定的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就可以照房产证约定的分额来分割的,所以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是很重要的。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是多少?
    房屋的租赁合同,在现在社会上是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合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仅有规定也有相关的要求,个人房屋租赁时,税务问题是出租方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的相关信息,今天就由我们为您简单说......


·一、房产公证遗嘱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遗嘱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实践中,遗嘱受益人须持有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等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为处分房......


·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
    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一、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
    部分继承人私自过户房屋遗产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


·离婚房产分割男方过错会进行怎样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
    离婚房产分割男方过错会进行怎样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


·离婚房子归男方的规定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我国的法律已经日益完善,因此,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时,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解决了部分不良的现状,也增加了不少难题。不少朋友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新规定并不是很清楚......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一、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1、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


·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怎么办
    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怎么办?2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的,只是土地使用期到期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后,有的当事人可能想要解除合同。但是,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随便就能解除的。此时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解除房屋租赁......


·应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
    房屋租凭合同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基本都会实际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不仅仅是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能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您知道该怎么写房屋租凭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


·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二手房
    怎样才能买到放心的二手房1、选择二手房时要注意小区周围的环境,交通状况最好不要在有污染的厂矿附近,或者邻近铁路等有噪音的环境。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不要购买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常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2016-2017年常州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标准(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