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每年都有不少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尽快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时应该先对房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办理具体的过户。那么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
二、办理离婚房产析产需要哪些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
三、什么是离婚财产析产?
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四、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综上所述,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房产过户之前,应该先进行析产。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并不复杂。双方带着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及身份证等资料先到公证处进行析产公证,然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析产手续。快的话当天就可以办好。这样一来,双方就可以继续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了。



·在买二手房之时
    在买二手房之时,交易双方可能不信任彼此,在签订合同后要给该合同办理一个公证手续。所谓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而出具的公证书。为了确......


·一、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租房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不明2、租房合同中房屋设施、修缮等没有明确规划3、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前退房4、是否允许转租和转租事项5、房屋出租的用途是......


·南京住宅房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是如何划分的?
    1、当前南京市普通住宅房与非普通住宅房划分标准是以面积和容积率来界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为普通住宅,反之是高档住宅。2、面积在144㎡以下是普通住宅。在南京购买90㎡以下......


·很多人认为买房子很难,不仅仅是因为房价高,还因为在购房的过程
    很多人认为买房子很难,不仅仅是因为房价高,还因为在购房的过程中涉及到其他税费的交纳。换言之,公民购房需要支付的就不仅仅是房款了。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一般新买房子要交什么税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


·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不少年轻小夫妻都是选择在婚后贷款买房的,然后由双方共有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的情况很多。那究竟夫妻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进行分割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


·继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继承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1、对于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回迁房是什么?
    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何区别?回迁房作为一种政府在征地后赔偿给当地居民的房屋,其价格较市场上的商品房相比低了很多,所以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往往您对回迁房不够了解,那么回迁房是什么产权与商品房有怎样的区别呢......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所以需要双方进行续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当事人在合同......


·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程序上购房协议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


·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否可以?
    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否可以?购房合同卖方毁约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只要是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注意什么
    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会面临租房的问题,租房是一件比较让人头疼的话题,也是有很多门道的呢。尤其是在北京这种大城市注意事项尤其多。那么,北京房屋租赁需要注意什么?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


·法律规定租房有什么纠纷
    租房有什么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