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股权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司法股权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为了能更好的维护公司经营管理,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在公司刚设定之初,股东是不得转让公司的股权的,即使在限定期限过后,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形,也需要按照公司法股权公告范文的规定,对股权转让的事实进行公布。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范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1、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本公司转让协议》,a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境外法人股______股,以每股人民币______元(参照本公司经审计的、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______元商定),总计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股份类别由境外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

2、股份转让后,b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______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____%,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a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主要股东情况(前10位)

注:持股数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数据。

2、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略)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a公司与b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b公司与本公司以及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b公司不存在间接持股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公司股权转让公告期限

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股权转让公告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也就是90天。

三、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有如实充分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

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区分公司债务的不同情形,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置。出让方负有告知义务,应当充分如实披露目标公司债务的相关信息,让受让方充分预判风险,作出受让与否及合理价值判断的选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当注意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债务分担问题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仍应十分重视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公司债务分担问题。一旦发生此类纠纷,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成为受让方追偿的制胜法宝。一般情况下,目标公司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股权转让合同风险负担条款予以明确约定,以划清与出让方的责任分担问题,该条款成为受让方向出让方进行追索的直接依据。

我们可以看出,公告的内容需要包含变动的基本事项,并且需要写明目前主要股东的基本信息。为了更好的保护与公司由经济利益关系的债权人的利益,该公告必须采取合适的方式,公告三个月。


·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巨额的利益诱惑下,非法集资虽然国家屡禁,但仍然不止。所以说,我国法律对其的判刑标准也会随之变化。那么,非法集资公司主管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非法集......


·公司入职半年才签合同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
    员工在入职之后,企业就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的权益都有保障。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之后,企业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


·变更股东申请书填写样本是怎么样的?
    变更股东申请书填写样本是怎么样的?一、变更股东申请书填写样本是怎么样的?变更股东申请书填写样本是: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


·公司法人在公司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人在公司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公司法人指的是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他的特点是拥有独立财产,并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履行民事权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们知道,公司法......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司给股东担保的效力是怎样的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生效。1、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有权决定以公司财产为其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2、在公司章程或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有明......


·公司法方向律师需要具备怎样的知识要点?
    在我国律师这一职位是非常受人尊重的,其不仅对法律知识的很熟知,还要通晓法律技巧,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员,在司法途径中获得胜利,是一个具有正义工作。那么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司法方向律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


·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收购的方式有哪些企业收购是企业的一种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这在一定的程度上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什么是企业收购的方式。一、公开收购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一、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
    国有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有什么区别?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国有企业,符合公司......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如今一些大型的公司发展起来之后都是会涉及分公司或者开子公司,而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知道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这样自然也就不清楚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


·公司变更法人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法人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一、公司变更法人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设立条件的规定是什么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可以称之为公司的经营单位,说明它的各要求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因为,成立公司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也是需要满足我国公司法中的规定才可以正式成立的,否则,是没......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