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事诉讼法是解决刑事案件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所制订的法律。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这几个司法机关,针对刑事案件的办理,这些司法机关都应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能有违法办案的行为,刑诉法第30条对此也作了规定,那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刑诉法第30条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办案人员行为之禁止的规定。

司法人员代表国家进行刑事诉讼,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公正无私地处理案件,特别是不能与一方当事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请客送礼的,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就可能使案件得到不公正处理,甚至出现徇私枉法、出入人罪等严重违法现象,还会给司法机关的威信带来极为不良的影响。因此,诉讼法规定司法人员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或接受其请客送礼的,除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注意,当事人因上述事由申请回避的,必须向决定机关提出确切的证据。

二、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

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不能与案件中的相关人员有见面、收礼等行为,如果这些工作人员有违法办案的行为,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法律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而存在的,违法办案使得案件失去公平,对于案件中的相关人员来说是有失公平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刑法中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吗
    一、刑法中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吗?对于入户盗窃的行为是构成了盗窃罪的,并且此时不计算盗窃的次数与盗窃财物的多少。1、入户盗窃既遂的,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


·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罚金怎么罚
    首先我们简单的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种植毒品。种植毒品是指播种毒品,对毒品进行养护灌溉,收取毒品种子等行为,不管当事人的行为是满足以上所有标准,还是符合其中一条都会被视为种植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包含以下几种。如果......


·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
    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因为一些矛盾纠纷最后导致了行政处罚,但是有的时候会有人因为畏惧行政拘留而逃走。那么行政拘留抓不到人怎么办?对于不同的情况公安机关会进行不同的处罚,在行政处......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
    怎样判断犯罪既遂的情况?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


·遗弃罪的是怎样认定的?
    遗弃罪的是怎样认定的?(一)与虐待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


·2023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绑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


·数罪并罚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数罪并罚执行的规定是什么?1、必须是一人犯有数罪,包括单纯的数罪、复杂的数罪,也包括单纯罪和复杂罪。必须是司法上认定为数罪。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在诉讼审理过程中,会有许多突发意外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若出现了中止情形,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递交申请,申请终止审理。其申请必须要有事实依据,不得随意捏造事实。申请做某件事,要......


·诈骗罪10年以上能假释吗
    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


·抢劫罪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抢劫罪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