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有些罪犯因为放了重大刑事案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收监之后认错态度十分的端正,而且在服役期间表现十分良好或者是立功的话是可以获得减刑的,那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样罪犯才可以减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犯罪行为人,予以应当减刑的决定。但是判处的刑期不一样,减刑适用也不一样。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如何确定犯人确认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多少年

(一)减为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例如,某罪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二年后,因有立功表现,监狱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该罪犯自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还要执行期十八年,刑罚执行才算完毕,已执行的二年不计算在裁定的十八年有期徒刑内。
(二)有期徒刑的减刑
有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可以减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二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最长可以减三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期限的限制。
(三)减刑幅度
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4、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在判处无期徒刑的刑犯规定在半决之内的两年之内是不可以减刑的,两年之后明显的悔改或者有立功表现就是可以将刑期改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以下的有期徒刑,重大表现可以减到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经过减刑是至少不能少于十三年的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危害,家人朋友之间也会遇到不一定的危险,由于不同的伤害有不一样的量刑标准,我们也有必要把这些标准当做常识一样了解一下,那么在生活中故意伤害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跟您聊......


·我国的非法集资能不能减刑?
    在如今的社会上,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同行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一些小经营公司,稍有不慎,公司的资金就不足以让我们的公司正常运转了,这时,我们就会到处去找投资商为我们公司注资,但是一般不被您看好的公司也很难找到投资人......


·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主要考虑社会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险性要素,以及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掩饰......


·遗弃罪可以在哪里告
    遗弃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例如年幼的孩子被父母遗弃,年老的老人被子女遗弃,对于有扶养义务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拒绝扶养,那么就构成了遗弃。至于是否达到遗弃罪的标准,那就要看司法情节了。如果真的构成了遗弃罪,......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怎么区分
    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怎么区分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的特定债权债务关系,即行为人向被害人索取财物是事出有因。而单纯以非法占有他......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是怎样的
    律师在刑事辩护的权利是怎样的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


·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罪是什么?
    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罪是什么?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


·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存在,证据包括了人证、物证等,而见证人就是指掌握犯罪嫌疑人证据的人。为维护社会法治公正,我国刑法严格规定了见证人的范围。那么,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下面您就一起跟随我们来了解一......


·通过行贿串标围标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通过行贿串标围标量刑是怎么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串......


·刑事二审的期限有多长
    一、刑事二审的期限有多长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一、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4、可以强化......


·校园刑事犯罪对未成年人的处罚是什么?
    当代社会校园刑事犯罪成为时下关注的热点,许多地区的学校都有过这种事情的发生,有些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有些则沉默在了茫茫的人海中。然而很多校园刑事犯罪都因一点小事所起,却给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了无穷大的伤害。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