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由于我国商品房的价钱普遍偏高,对于普通老百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购买起的。好在政府推出的有一系列的保障房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我国公民的住房问题。很多情况下,您在购买保障房的时候也需要通过贷款进行购买。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南京购买保障房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南京购买保障房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1、贷款对象是指年龄在8-65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而且我们是要符合国家还有当地政府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申请条件。贷款的借款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正当的职业并且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还要有具有足够的偿还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社会记录,有符合银行规定的真实交易背景。2、贷款额度住房高贷款成数为所购房产价格的70%,当然你的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含),然后长不超过30年(含),还有你的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日,借款人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超过65(含),长不超过70(含)。3、按照我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关规定执行,并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在规定范围内浮动,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仅限1年期(含)以内的贷款。
二、买南京保障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1、保障房要看购买者的具体情况来定的:首次购房贷款利率购房贷款利率是否优惠,一是看所贷款银行的相关政策,二是看借款人的一些个人资质,征信状况。2、首次购房贷款利率首先,央行授权各商业银行可以实行差别化利率,即可以自主上浮或下浮利率。首次购房贷款利率其次,如果借款人的个人资质好(比如是世界五百强企业员工,国家公务员等),本次贷款前,自己的信用卡或其他贷款没有任何不良征信,就有可能获得优惠利率。3、首次购房贷款利率建议多咨询几家银行,选择利率相对较低的银行做贷款,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话,尽量选择公积金贷款,毕竟利率比商贷低很多(2015年商贷的基准利率是5.65,公积金的基准利率是3.75)。
三、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1-2]中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随着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即将收官,北京、上海等地于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准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分配乱象重拳出击。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万套保障房。2015年,两部委:市、县可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在上述资料当中,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了一下南京购买保障房的贷款条件是什么的问题。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如果要买保障房进行贷款的话,首先贷款对象需要满足政府的规定,而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可以进行贷款申请。另外在贷款的时候,您其实可以多跑几家银行,毕竟不同的银行的贷款利息都是不一样的。



·一、监护人有权利私自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
    一、监护人有权利私自处理被监护人的房产吗?没有权利,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着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


·共同还贷的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共同还贷的房产是怎么规定的?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杭州市房屋质量纠纷起诉状范本怎么写原告: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_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


·父亲立遗嘱房子期间拆迁怎么办?
    父亲立遗嘱房子期间拆迁怎么办?父亲立遗嘱房子期间拆迁的,可以按照原遗嘱来进行房产权的继承处理,如果房子拆迁时遗嘱人健在,遗嘱人可以重新立遗嘱处置房子拆迁后带来的财产变动,如果没有重新立遗嘱,则因拆迁带来的利益归被......


·准备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合适吗?
    准备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合适吗?离婚的话,房子是可以过户给孩子的,这是属于赠与。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的条件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离婚调解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违反了自愿原则及调解协议内容违......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知道什么
    买卖二手房过程中需要知道什么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


·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有大多数的人都会参与到房屋买卖中来,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会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来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但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了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纠纷发生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纠纷发生的频率也比较高,既然纠纷发生了就该想办法解决,那到底该怎样处理房产方面的纠纷呢?如果只能诉诸于法院的话,在房产纠纷诉讼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呢?要是你不清楚的......


·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
    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再婚夫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往往也有了自己的个人财产,甚至有的还有个人的房产。那么日后要是再婚夫妻离婚的话,这个再婚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


·怎么公证婚前买的房子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


·一、房产遗嘱律师代写多少钱?
    一、房产遗嘱律师代写多少钱律师遗嘱见证需要一般一千元起步。遗嘱见证是律师的常规业务之一,其作用在于对当事人订立遗嘱的真实性以法律职业者的身份给予证明;对当事人订立遗嘱从法律知识层面给予指导;代为保管遗嘱副本、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