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呢?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权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怎样进行交通事故诉讼
法院的审理程序一般分为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四个阶段。
1、立案
原告将证据材料及起诉状准备妥当后,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予以立案,一般审查时间最长为七天,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后,法院才算正式立案。洛阳市的法院一般都能当天审查立案,其他省市法院则规定不一。
2、审理
经过给被告送达和给予其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审理程序一般分为事实调查、举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最后陈述几个阶段(在此不再展开叙述),由法官主持庭审程序,律师参与其中,维护本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3、判决
开庭审理后,法院一般会选择择日宣判,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诉的权利,这是法定权利,无论对判决结果满意与否。
4、执行
执行阶段是必须由当事人另行申请才能启动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起始时间为判决生效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如果当事人在两年以内没有申请执行,法院视为该案已经自行履行完毕,不再受理申请执行程序,那么当事人也就丧失了追回赔偿款的希望。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执行,那么该执行案件是以申请人得到全额赔偿款为终结的。针对交通事故诉讼,一般管辖权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或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受害人都是直接选择了自己最方便的法院,而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法院。起诉前,您最好向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了解一下,根据您的情况,去哪里的法院起诉比较好,怎样证明该法院有管辖权。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有哪些?一、机动车交强险的赔偿标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是多少?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是交强险的一大特色,其这样规定也是为了最大限度保障第三人的权益,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关于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可能很多车主都不大清楚。下面我们给您简单整理了交强险无......


·一、交通事故鉴定不算工伤有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鉴定不算工伤有赔偿吗?不算工伤也有赔偿,可以像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索赔,如果自己负主要责任的话,相关损失自行承担。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交通事故处理有效期: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由于篇幅限制,如需详细解答,建议向律师进......


·交房晚了违约金怎么算
    一般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最高人民......


·交通肇事误工时间的起算日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肇事误工时间的起算日以什么为准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


·企业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企业股权变更主要表现为股权的投资转让,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的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照其股权转让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缴纳的税率适用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


·一、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4、向人民法院起诉。5、申请强制执行。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


·一、交通事故全责收到传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全责收到传票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的,就需要如期的到庭处理,对于当事人也是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法院在受理原告的起诉给你送达法律文书有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交通事故逃逸,第二天自首,对方轻伤,不用拘留的。会按如下规定处理罚款和扣12分的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北京交通卡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吗?
    一、北京交通卡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吗?北京交通卡对伤残军人是有优惠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残疾军人依法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的。有部分北京籍的残疾军人也是领取北京通......


·无证驾驶车主如何处理
    会罚款200元至2000元,可能会拘留1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