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行贿罪 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虽说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能说一方构成了行贿罪的同时另一方就必然会构成受贿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无论是受贿行为还是行贿行为,都是需要先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那要是行为人构成行贿罪的话,此时要如何对要如何对行贿罪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二)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给予财物的方式可以是主动给予,即在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为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主动给予财物;也可以是被动的给予,即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要求、索取财物的情况下,被动的交付财物。但是如果是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出财物,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则不构成行贿罪(三)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主观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二、要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依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必须要先作出相应的认定,此时需要收集有关证据,而不能轻信口供。而具体对犯罪分子作出处罚的时候,也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这样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最终的判刑也才是公平、合理的。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
    酌定量刑情节辩护词中可以出现吗?当然可以,首先,辩护应围绕以下几个点进行:1、对事实:如果事实成立,对事实无异议。反之则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辩解。2、是否未成年,如是未成年应当依照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被告人......


·刑诉法酌定不起诉规定符合什么条件
    刑诉法酌定不起诉规定符合什么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遗弃致人重伤算遗弃罪吗,遗弃罪如何认定
    遗弃行为随着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已经减少了许多,但是在当前社会遗弃的行为还并没有绝迹,还是有少部分的遗弃行为存在,遗弃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严重的情况可能会导致我们触犯遗弃罪,所以对此我们必须有所了解,......


·新刑法九对醉驾的法规有哪些?
    一、新刑法九对醉驾的法规有哪些《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


·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是刑法中的一种主要的刑法,缓刑是一种刑法制度,很多人对此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很容易混淆。法院经常判决有期徒刑几年缓刑几年执行。今天整理了关于有期徒刑缓刑是什么意思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有期徒刑缓刑是什......


·一、盗刷银行卡50万怎么判刑?
    一、盗刷银行卡50万怎么判刑?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故意伤害罪庭外和解可以吗?
    故意伤害罪庭外和解可以吗?可以和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解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解可以不起诉,就不会判刑;在法院审判阶段和解后,因为轻伤害属于轻罪,你可以争取适用缓刑。总之,和解还是非常重要......


·中院判决后多久能拘留?
    中院判决后多久能拘留?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


·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精神病人在刑事案件中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而且案件在调查中精神病人的动机对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是会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的,但是在这之前最好是对其做一下精神鉴定,那么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法律规定盗窃罪是不是亲告罪?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是不是亲告罪?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不是亲告罪,亲告罪主要有: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3、虐待罪(虐待行为致......


·贿络诈骗罪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从法律条文上分析,刑事法律规范是一种处罚性质的法律规定,在改法中,制定了诸多的罪名,贿络诈骗罪就是其中的两项较为常见的罪名,由于不少人一生都不需要用到刑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故而不少人不知道贿络诈骗罪法条规定是怎......


·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