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图片版权存在的问题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网络图片版权存在的问题

网络的发达,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没有距离的间隔。如网络上的图片。很多人对网上宣传的图片的版权存在很多争议,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网络图片版权存在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图片版权存在的问题

1、将网络图片作为素材进行使用,制作成品仅为贴吧使用展示;

2、收集各种网络图片与他人分享并收藏;

以上两种是否涉及侵权(在未授权情况下)

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合理使用】提到,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作品,属于以下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其中没有出现著作权法中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条目。是否说明在网络中不存在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或是该行为需要得到授权);

4、在网络中图片的来源很难查清,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这些图片(即对图片进行传播及Ps加工等行为);

5、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是否适用于贴吧论坛等场所;

6、对图片进行二次加工后的版权问题如何解决,二次加工者也付出了智力劳动,但与图源的版权所有者不同;

7、是否存在不需要授权的图片材料,即可以直接使用且不需要支付费用的;

8、通过网页搜索获得的图片的版权问题如何解决。

二、版权的侵权行为表现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第(1)至第(11)项行为,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12)项至第(19)项行为,侵权人除了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著作权许可使用或转让等合同中,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图片版权问题在国内还是存在很多争议,而且网络上的图片基本上都可以随意转载和下载,这就给版权保护造成了巨大的难度。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这是非常有帮助的。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无论是哪种发明创造要想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要申请进行专利登记。不过这个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怎样的呢?对于普通人来讲,其实性不太了解。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分析。依据《专利法》......


·日本商标有效期是多久?
    日本商标有效期是多久?一、日本商标有效期是多久?日本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10年,到期后可以申请续展,每次续展10年。日本法律中,“商标”是指通过人的知觉能够识别的文字、图形、符号、立体形状、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声音......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很多时候,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就会导致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终止。而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如果能够事先了解一点关于商标权终止的理由内容,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


·商标到期不续展再注册需要间隔多久?
    商标到期不续展再注册需要间隔多久?一、商标到期不续展再注册需要间隔多久?商标到期后不续展,自注销一年后可以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


·不授予专利权对象包括了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对象包括了哪些一、不授予专利权对象包括了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我国《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


·侵犯著作权罪是刑事责任吗?
    侵犯著作权罪是刑事责任吗?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承担的是刑事责任,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
    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按照《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一下措施给予相应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及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


·根据相关规定墙绘有著作权吗?
    根据相关规定墙绘有著作权吗?1、墙绘属于美术作品之中的一种故此满足条件后可以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款也明确说明美术作品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2、可以获得著作权的墙绘需要满足的条件就条件的性质而言,......


·商标证没下来可以转让吗
    可以。已提交申请并拿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转让之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事前了解商标的法律状态分别从商标的有效性、使用年限、许可情......


·共同注册商标合同怎么注册?
    共同注册商标合同怎么注册?现在很多人一起合作开公司,连锁店铺的很多,所以合伙人会提出公司商标共同注册,那么商标是可以共同注册的吗?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共同注册商标合同怎么写?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解答您对......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
    商标无效产品能否销售?商标无效产品不能销售了,因为商标无效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产品和商标的使用都可以依法进行,但商标无效以后的产品可能就不能正常的销售了,因为有些产品要求必须要有注册商标才可以正常销售。商标宣......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