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卖交易和房产置换两种二级住房交易方式不知道大家更清楚哪种呢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买卖交易和房产置换两种二级住房交易方式不知道您更清楚哪种呢?房产置换比较特殊,因为是买和卖双向进行的交易,相当于进行了两次交易,而且这过程中,还应该会有第三方,也就是第三方。所以我们今天来给您简单的讲讲关于房产置换的一些相关的知识。

一、房产置换的定义

置换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房屋买卖,其特殊性在于它可保证买卖行为的同时进行,也就是说房屋置换服务是买和卖的双向服务,一次置换成功,相当于两次交易,即卖掉您的原来住房, 再买进一套您需求的住房。因此,您的房屋的成功置换必须是您原有住房有下家接受,同时,您看中了另一套住房。在置换交易中一般要有三方参与。

二、益处

置换交易的最大好处就是买和卖同时进行,省去临时周转的麻烦,通过置换,可以比较轻松地以小换大,以远换近,来改善居住条件。 在置换交易中,同时性最为重要,这也决定了交易条件的苛刻。

三、流程

这就需要你找一家置换公司。一家置换公司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大量的买卖双方信息;利用网络化计算机处理信息;完善、正规的交易操作规程。 办理房屋置换基本程序:咨询,填写房屋出售登记表和需求登记表。准备证件,等待上门勘察评估。领取评估报告,确定置换价格。签订上网协议书,计算机自动配对。网上查找卖房信息,确定购买意向。实地看房。签订房屋置换合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缴纳政府所规定费用。腾空房屋。房屋交割验收。交纳代理费,领取产权证。

四、特点

房屋置换是不同房屋间差价交换或等价交换的房屋交易形式。与房地产买卖不同的是,房屋置换不仅是一种货币和实物的交换方式,而且,在房屋置换中包含有实物与实物间的交换,即房屋置换是"货币与实物"和"实物实物"两方面内容的交换方式。

通过房屋置换可以减轻您的付款压力,房屋置换通过您原有房屋价值的一部分资金、单位补贴一部分资金、个人储蓄拿出一部分资金、银行借贷一部分资金的方式,提高了您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一次置换成功,相当于两种交易概念,即卖掉您的住房,再买进一套您需求的住房。因此,房屋置换可以解释为买卖的双向服务,您的房屋的成功置换必须是您原有房屋有下家接受,同时,您看中了另一套房屋。

五、注意事项

房屋置换如何操作,是很多换房人倍加关注的问题。对此,我们为您作一些介绍,以供您在交易时参考。

第一步 → 置换登记

凡需办理房屋置换登记手续的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以及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置换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第二步 → 价格评估

凡置换的房屋须作价格评估,评估中的初评,必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的认真计算,进行复评,得出需置换房屋得评估价格。房屋置换人须提供配合并告之该物业的客观情况。

第三步 → 置换委托

凡确定置换意向的居民,在得到原物业评估价格后,可正式委托置换公司进行房屋置换服务,签订房屋置换委托协议并支付一定的咨询费。

第四步 → 签订合同

房屋置换委托后,由置换公司的专人具体负责为居民服务,推荐房源或寻找下家,陪同实地看房,直至居民满意后,正式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确定房屋置换委托人和房屋置换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第五步 → 办理手续

房屋置换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房屋置换公司代办。在房屋置换委托人需要支付有关房款定金和代理费等,并可以开始办理有关手续,完成房屋交割的全过程。

第六步 → 物业交割

委托置换的房屋交付下家使用或由置换公司保存时,新置换的房屋在交割验收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委托置换的房屋原有户口全部迁出;二是室内物件搬空;三是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全部结清。

很容易看出来,房产置换相对于其他的,过程更加简单,但交易条件也比较苛刻,并且,不仅仅是货币和实物的交换,也是实物和实物之间的交换。


·交通事故7天后死亡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7天后死亡坐牢吗?交通事故受害反方7天后死亡责任主体有可能会被判处坐牢,7天后死亡只是不占死亡指标,并不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交通事故统计暂行规定》第八条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于事故发生7天以后死亡的,不......


·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吗
    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吗1、并不是必须按全国各地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附表计算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诸如死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赔偿能力、当地的发展水平等,而全国各地交......


·中国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不少车主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会将自己的车辆租赁给他人使用,若驾驶员是租赁用户,车主可以到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此时,发现车辆受到损伤,是否......


·交警队的行政不作为或渎职构成条件是什么
    交警队的行政不作为或渎职构成条件是什么1、行政不作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成为行政主体必须具备四个条件:其一必须享有行政权力;其二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其三必须能够承担由于实施行政活动而产生的责任;其......


·他项权证交了多久放款?
    房地产是很多求职者都会选择的行业,因为这个行业和汽车行业是行业内工资待遇比较不错的单位,尤其是销售员的工资。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也会跟房地产有关系,因为我们都会涉及到买房的问题,他项权证交了多久放款?一般来说是7-......


·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
    现在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汽车已经成了很多家庭的标准配置之一。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这时,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就很重要了,下面我们就来讲解一下!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辩护词怎么写?
    醉酒驾驶机动车辩护词怎么写?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辩护词怎么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


·车牌丢失如何补办
    车牌补办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办理流程分别为一、线下办理到补办人所在地区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牌证。二、线上办理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选择车牌登记......


·交五险一金有什么用,怎么用?
    “五险一金”对我们来说可能并不陌生,我们每个月的工资,一定有一部分被划扣缴纳了“五险一金”。然而,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五险一金”并不普及;同时,我国有着大量的无业人员,并没有缴纳五险一金。了解五险一金的作用,......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起诉受伤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诉如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起诉受伤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诉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以拒绝签收法院的文书......


·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
    生活中,盗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财产犯罪,其量刑标准一般以犯罪数额作为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不仅要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判处罚金。许多人对此提出了疑问,“盗窃罪罚金有必要交吗?通常罚金是交多少?”对此,我们特地整理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口供的作用有哪些?
    我们知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由交警来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此过程中也会询问当事人,当事人的口供需要的反映事发当时的情况,那么您是否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口供的作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流程又有哪些呢?交通事故责任......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