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1、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 方应当予以补偿。2、《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除了要求财产分割有利以外,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二、一方婚内出轨的认定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也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2、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聊天qq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男女在床上裸体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综上所述,关于男方出轨离婚房产分配的问题,首要的是受害方要注重搜集证据,而且最好保证证据的相互支持和合法取得,其次婚姻法本来就有规定,以照顾女方、子女和无过错方为原则,且明确规定了因出轨离婚的,无过错方可申请财产分割时给予照顾并要求精神赔偿,只是现实中判定的赔偿金额较小。



·如何撰写房屋赠与合同书?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如何撰写房屋赠与合同书?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您都知道,房屋赠与合同书指的就是捐赠者和受赠人之间达成了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的一种协议。那么当当事人之间协商好达成了协议之后,应该如何撰写房屋赠与合同书呢?下......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


·租售同权农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租售同权农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什么是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


·离婚房产分割男方过错会进行怎样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
    离婚房产分割男方过错会进行怎样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


·将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


·如今购买房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全款购买,另一种则
    如今购买房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全款购买,另一种则是按揭买房。而在按揭买房的情况下,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然后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同的购房方式下流程不一样,那具体来说按揭买房流程是......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如何办理?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如何办理?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


·北京购房条件有哪些
    北京购房条件有哪些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是每一个在北京生活、工作的人都梦寐以求的事情。不过由于限房令的出台,对于不同身份的购房者,购房政策也不一样,那么“北京购房条件”都有哪些呢?现在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


·离婚财产分割正在还贷的房子的分配
    离婚财产分割正在还贷的房子的分配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此种情况下,虽然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仍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怎么写?
    房屋买卖是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交易,房屋买卖由于其涉及的资金比较多,而且还会涉及一些权力的归属问题,所以常常会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一份合同的原因,说到房屋买卖合同很多人都表......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的
    买房子贷款怎么算的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能够降低成本,让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每个购房者都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经济状况......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