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主体有哪些?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近年来,很多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打骂儿童的新闻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这种行为是令人痛恨的,除了被道德谴责外,当事人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修订案九中有一个款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同其他犯罪一样,其也有犯罪主体,客体等。那么,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主体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主体有哪些?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9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学校(含幼儿园等育婴机构)、养老院、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且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事实上,包括发生在幼儿园里的虐童行为在内,该罪的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殴打或者体罚等,行为性质显然更符合故意伤害犯罪。因此,如果造成被监护、看护的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客体是什么?
侵害客体是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人身权。人身权是指与人身相联系且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荣誉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并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
三、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一款新的罪名,被写到刑法修订案九中。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主体有对未成年人、老弱病残的成年人具有照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属于特殊主体。按照刑法规定,构成本罪的,当事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罪的,还会被处以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社区矫正进行了修改吗?
    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是一种在国内外都通用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国外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缓刑、假释、社区服务、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就中国刑罚制度来说,主要包含了管制、缓刑、假释等。随着我国法治的改革,我国刑法修正案也......


·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对审判的人数做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以避免相关不可预知的不公正事件的发生。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独任审判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我国刑诉法独任审判是否可以?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


·非法贩毒该怎么进行量刑?
    非法贩毒该怎么进行量刑?非法贩毒进行量刑时,首先要看情节,是属于贩毒还是非法持有。如果是非法持有,持有海洛因50以上,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五十克以上(包括50克)......


·盗窃罪未遂辩护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盗窃罪未遂辩护构成要件有哪些?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一是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吸毒刑期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有哪些?
    当今社会,吸毒者越来越多,很多人都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吸毒只是一个违法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还有人问过我们,吸毒的刑期是怎样的,毒品犯罪有哪些了?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请您阅读下文。一、吸毒刑期是怎样......


·犯罪中止与未遂的区别具体有几种
    犯罪中止与未遂的区别具体有几种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协助组......


·走私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走私犯罪的量刑标准对一般的走私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法律上拘留三天时间应该怎么算
    法律上拘留三天时间应该怎么算拘留三天时间是从当事人被带到公安机关的时间算起至从看守所出来共计72小时。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
    《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其实都是有专门的立案标准规定的,即使对于危险犯和行为犯,也会要求实际造成了危险或者具有该行为的,就会构成该罪。那对于信用卡诈骗罪来讲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一、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标准根据《最......


·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能撤销吗?
    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能撤销吗?一、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能撤销吗?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不能撤销,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


·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会判多少年?
    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会判多少年?一、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会判多少年?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