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
我国现在是法治化社会,人们的在生活中都能使用到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纠纷,超载现象人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要及时的去举报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超载在我国属于一种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校车超员20%怎么处理入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超载怎么处罚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怎么才算车辆超载

超载,分为客车超载和货车超载两种情况。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超载具体分为两种情况,就是客车超载和货车超载,这种超载是属于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提醒您不要出现超载的情况,保护自己的安全。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经常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会经常遇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如果只有车辆的擦伤或者损坏,直接送去修理厂或者直接赔偿现金就可以了,但如果涉及到了人员的伤亡,情况就不会那么简单了,那么伤人交通事故处理怎样做......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停车,同时打开双闪。如果车辆来不及及时撤离安全区时,司机应当及时在车身后方设立警示标志,以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现场有受伤人员,则应当立即拨打120呼叫救护车对伤者进行及时的救......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


·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说到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其实也就是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判断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时候,就需要对比是否满足了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内容。那到底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金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在交通事故中就可以申请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具体的实施条例,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代理词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代理词内容是什么?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没有时效?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没有时效?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有时效规定,具体的规定应当是三年的时间,侵权纠纷案件“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依据乃是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6条的规定“人......


·醉驾可以报交强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醉驾可以报交强险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只要自己的问题处理没有违反规定,自己就可以向有关保险公司进行问题的处置,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积极的提交有关资料,只要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就可以进行问题的处......


·交通事故中跳车死亡会赔偿吗?
    交通事故中跳车死亡会赔偿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而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


·一、交通事故赔偿表之中一般包含了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赔偿表之中一般包含了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表之中一般包含了各项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