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我们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需要不断的赚钱才能过的更好,因此我们除了工作还需进行投资赚钱,通常都会选择银行风险较小的理财,而有时候赚取更多钱就要进行卖股权,这就涉及到股权转让的情况,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那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一要交税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股权转让有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属公司所有。股东在转让股权时,也将其股权所对应的股东针对公司的财产权益、管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了。也即股权转让价款中应该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对价,不能另行核算。如果依据公司章程,符合条件的股东作出决议,在股权转让前实施利润分配,股东获得红利,而公司的资产价值相应减少,股权转让价款也会相应减少。如不进行未分配利润的分配,股权转让时,转让方纳税按照其增值额缴纳所得税,这部分未分配利润数额一并作为应税所得;如实施利润分配,则转让方分得的红利纳入转让方整体汇算清缴范畴。如转让方其他业务亏损,先进行利润分配,可达到一定节税效果。这是个复杂税法问题,操作之前,建议请专业律师进行分析和评估。二、股权转让的手续怎么办理?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我们在生活中知道炒股是高收入也是高风险的赚钱方式,因此一般人都不回去尝试,因为资金不较少的个人根本赔不起,而在股权转让的时候会出现未分配利润的情况,需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缴纳税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辆车,在拉动汽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辆车,在拉动汽车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就拿交通事故来说,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逐年上升。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一直被人们广为关注,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赔......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
    转让土地使用权交什么材料?现代社会,很多人想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就可以利用土地进行一些经营活动,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觉得土地对自己来说没有什么利用的价值想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提交材料。那么,转......


·醉酒驾车比酒后驾车的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判断是否达到
    醉酒驾车比酒后驾车的性质更为恶劣、后果更加严重,判断是否达到醉酒驾车的依据主要是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在具体实际中,交管人员在初步检查时一般采取呼气式检测,当发现驾驶人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是,就会进行血液抽样......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
    在新交通规则中过黄灯算违章吗我们都知道交通信号灯都有它各自特定的含义。比如红灯亮时禁止通过,绿灯亮起时允许通过,那么当黄灯亮起时我们也应当明白它的交通信号警示作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在黄灯亮起......


·一、交通事故同责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同责误工费怎么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


·交通事故诉讼时间是多久,怎么打交通事故官司?
    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其实也就是进行交通事故诉讼。此时有一定的期限规定,否则的话就会对当事人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诉讼时间是多久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诉讼时间是多久诉讼时间......


·何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也是很重要的。把握住伤残鉴定的时机后,另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关注伤残鉴定的程序,避免不必要的时间拖延。本文就以下两个问题展开分析:何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


·刚刚买的新车有必要在划痕险吗?
    刚刚买的新车有必要在划痕险吗?根据自身的条件视情况而定,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


·违章停车是否扣分
    违章停车是否扣分根据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违章停车有如下的处罚规定:一、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主要是指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62条的行为,包括:1按顺行方向靠道......


·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涉及人伤怎么处罚。只是造成人员受伤的一般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只负民事赔偿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使一人死亡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会构成交通肇事......


·谁承担司法鉴定费用预交
    在实际法律问题中,人们对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费用规范的定位不清晰,对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者也缺乏一定的了解,从而不能正确地理解鉴定费用预交的性质,致使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下面主要对司法鉴定费用预交的承担路径进行......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