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它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现在很多青年人都喜欢在道路上开着机动车追逐玩耍,这是行为是非常危险的,要是情节恶劣还会构成犯罪,受到刑法的处罚。很多人就有一个疑惑,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该怎么处罚呢?这个疑问,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危险驾驶罪怎么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

由上可知,除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打闹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要是喝醉了酒还开车这种行为也是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要是构成该罪,一般情况下是处拘役并处罚金。要是你还想要了解这方面更多的知识,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做出更加全面的解答。


·开设赌场罪法律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中国大陆聚众赌博是违法行为。而开设赌场罪,顾名思义就是吸引他人前来赌博并以此谋求暴利。此行为触犯了我国的法律,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对社会风气造成恶劣的影响,因此开设赌场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开设赌场罪......


·朋友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办?
    朋友被拘留了不知道拘留在哪里怎么办?可以询问一下朋友的家人,或者是询问当地的办案人员。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法律都要求执行机关及时通知家属。在通知书上,当事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性质或涉嫌的罪名,以及关押在何......


·遗弃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们会遇到一些遗弃行为,比如说没有能力治疗婴儿的先天性疾病导致遗弃的,或者不赡养老人导致遗弃的。一般而言,生活中的遗弃行为时违法行为,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但是还不构成遗弃罪。如果遗弃行为带来的后果比较严重的话,......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


·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一、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绑架勒索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是存在着绑架勒索行为,还需要在主观意图上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所述:1、绑架罪与拐卖......


·认定非法经营罪要注意什么
    对于实践中的某个行为,只有先经过了认定之后,才能根据确定的罪名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具体认定犯罪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认定非法经营罪要注意什么。一、认定非法经营罪注意什......


·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
    一、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假释后又犯罪不会构成累犯,累犯的构成要件必须要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的5年之内再次的判决,但是假释并不是属于执行完毕。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中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发展越来越迅速,在人们生活中比重占的越来越大,需要了解的信息只要是点击网络搜素基本上就能出来。而正因为如此促使了许多的不法分子趁机在网络上获取个人信息,而随着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不断的加大,一旦被查处就会被判......


·职务侵占罪没收财产标准是什么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一百万以上不满一千五百万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什么判刑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接到陌生人的电话、或者收到陌生的短信来向我们推销某种东西,这时您应该能够感受到,我们的个人信息很有可能被他人泄露了。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未经本人允许而将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属于涉嫌侵犯公......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构成是什么?
    邮寄自古以来就存在,而在如今邮递变得越来越频繁,近几年随着网购的普及,更多人选择从网上买东西,则就直接刺激快递行业的兴起,几乎每周每个人都有快递收取,而自己快递最担心的就是丢失或者严重损坏,那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