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都是有权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但有时候采取了这样的措施之后,却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并且之后也是进行了无罪释放,此时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赔偿。那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
1、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机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2、这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哪些情况下适用刑事拘留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现行犯是指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即时发现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从以上可以看出刑事拘留的适用对象是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有着严格的界限和标准,不能随意变更和超越。但在公安司法实践中,部分干警对这一标准的掌握不是很好,主要表现为两种倾向,一种是刑事拘留适用范围过于随意化、扩大化。公安干警的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是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这种倾向主要表现为:(一)为防止治安案件当事人申诉,起诉而对其采取刑事拘留,以拘代处,混淆了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界限,扩大了刑事拘留的范围。(二)由于刑事拘留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日期有限,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用行政拘留代替刑事拘留以延长办案时间。(三)以拘代查,滥用拘留,对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的人随意进行拘留审查,甚至有公安机关在对外来人口清查时发现没有身份证的人也进行刑事拘留的以拘代查。(四)有的公安机关出于地方保护的目的,将典型经济合同纠纷中的债务人强制刑事拘留,以逼取债务人及其家属迅速还欠,插手经济纠纷案件。另一种倾向是对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掌握的过于僵化,无形中缩小了刑事拘留的范围。当然了这种做法的目的各种不同,有的地方公安机关是为了增加捕教率,有的是对公安侦查工作责任心不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有的是公安干警徇私情。此外还需指出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规定,即使这些人符合条件也不得对其适用刑事拘留。在对嫌疑人、被告人做出刑事拘留的决定时,必须要在《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范围内采取措施,不然就会出现违法的情况。而要是刑拘之后又无罪释放的,此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至于刑拘无罪释放怎么赔偿,上文已经做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强戒在拘留所呆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强戒在拘留所呆多久?根据法律规定强戒在拘留所呆八个小时或者是二十四个小时,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犯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


·监狱罪犯超期关押怎么处理?
    监狱罪犯超期关押怎么处理?监狱发现罪犯关押已经超期的情况下,应当对罪犯进行提醒,并联系罪犯的亲属,做好出狱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规定,超期羁押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会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严重的侵害,监狱应当根据规定的......


·盗窃罪最快几个月判刑
    盗窃罪一般3个月之内可以判刑,但是遇到案情重大复杂,人数较多的盗窃案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才可以判刑。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会对涉案财物进行价格鉴定,如再与其它证据相互印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


·犯罪分子犯罪未遂能否缓刑?
    犯罪分子犯罪未遂能否缓刑?犯罪未遂是否可以缓刑,应当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而定,符合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


·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一、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对拒不执行判决罪的量刑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未成年人对哪些犯罪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对哪些犯罪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信用卡诈骗罪有未遂吗?
    一、信用卡诈骗罪有未遂吗?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已经着手实行诈......


·入室盗窃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入室盗窃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一般会以盗窃罪来判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刑法》第264条规定:盗......


·刑事案件退侦后多久开庭
    一、刑事案件退侦后多久开庭?1、刑事案件退侦后多久开庭的这个问题是不确定的,如果案件经补充侦查后达到起诉标准最长一个半月内检察院就会向法院起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罪有哪些??一、行医系列1、医疗事故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就诊人死亡或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结果犯)。主体: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的人员还包括药剂人员及......


·2023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认定?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认定?一、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383条规定了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即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出现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
    出现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