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公民的通信自由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当然要是处于侦查需要侵犯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构成违法行为,更加不能以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在侵犯通信自由的情况下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那我国对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事项,但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权利,使公民的信件内容有可能被公开化,从而无秘可保。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体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通信自由指与他人进行正当通信的自由,通信秘密指为自己信件保守秘密,不受非法干涉和侵犯的权利。所谓通信秘密,是公民个人写给他人信件,其内容不经写信人或收信人同意不得公开的权利。并不要求信件中写有秘密事项,但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秘密权利,使公民的信件内容有可能被公开化,从而无秘可保。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客观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的结果,都是使收信人无法收到信件。

(三)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

(四)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观要件

侵犯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动机,可能包括泄愤报复、嫉妒心理、窃取秘密、好奇心理、流氓动机、集邮需要等,无论何种动机,不影响侵犯通信自由罪成立。

三、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您应该知道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我国对拘役的刑期规定为1-6个月,在触犯此罪的情况下,如果同时满足条件的话,那也是有可能被判缓刑,此时罪犯就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对其来讲也是很有利的。


·招摇撞骗罪意思应该怎么理解?
    招摇撞骗罪意思应该怎么理解?一、招摇撞骗罪意思应该怎么理解?冒充国家职员谋取非法利益的都可以被认定为是招摇撞骗罪,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


·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股东根据自己的出资确定自己在该公司中的股权,各股东之间要出资明确,不得做虚假出资的行为,一旦发现虚假出资,则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虚假出资罪。那么,刑法对虚假出资......


·集资诈骗罪最高刑有什么法律规定?
    多犯罪分子利用花言巧语骗取许多投资人的资金为自己挥霍享用,许多投资人由于没看清骗子的花招便相信了高利率高回报这一说法,导致自己的财产遭到了损失。国家对于集资诈骗罪颁发了许多法规条例,处罚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下文......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
    在打官司的时候,许多律师为了保护自己的当事人,帮助他们减轻罪行而恶意伪造、毁灭证据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刑法对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认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情况严重的话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最长不超过多少天?
    行政拘留行政处罚中最严重的,一般的行政拘留是不允许超过15天的,因为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拘留的时间太长,就可能造成不符合行政处罚精神的状况,但是,如果一个人不只一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又该怎么样判罚......


·涉嫌赌博刑事拘留多久能放
    一、涉嫌赌博刑事拘留多久能放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但刑事拘留到期后,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批捕(实际羁押期限往往远远超过拘......


·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从狭义上来讲就是对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过程,但是很多人对于刑事诉讼程序不是很了解,有很多认识上的误区,那么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刑......


·一般刑法拘役期限是多久?
    一般刑法拘役期限是多久?拘役属于我国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对被判拘役的罪犯,自然也是需要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节量刑处罚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拘役的刑期一般是多久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


·法院是根据量刑书判的吗
    法院是根据量刑书判的吗?法院不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意见书判刑的。对于犯罪分子的量刑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


·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
    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行政拘留指行政机关对于违反法律的当事人进行短期的人身自由限制。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很多人有疑问,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提前出来?今天我们对具体问题“行政拘留10天怎么提前出来”进行简要......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明知他人在实施犯罪的,还提供了帮助的话,那么此时往往会认定为帮助犯。但如果是协助他人组织卖淫的话,则此时会单独认定为一罪,即协助组织卖淫罪。既然构成了刑事犯罪,肯定就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协助组......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