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联系电话:025-86309110
在线咨询:我要咨询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简介: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和实践,在知识产权纠纷、..[详细 >>]

律师微信
律师QQ群
业务范围

1.专利权属、侵权,转让、许可合同纠纷
2.专利异议、复审、宣告无效
3.商标权属、侵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4.商标异议、撤销申请、驰名商标认定
5.著作财产权、邻接权、侵权纠纷
6.著作权许可、转让合同纠纷
7.技术合同起草、审查、转让纠纷
8.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域名纠纷
9.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0.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纠纷
11.虚假广告、仿冒伪造、商业信誉纠纷

在线咨询
专项领域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www.nj18.net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目前的机动车责任保险,大致分为两类: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三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人们关于“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的认识,大约是来源于传统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该种保险中,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在条款中约定醉驾拒赔,法律并不强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交强险所涉及的保险并非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而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从性质上说,交强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在赔付问题上具有强烈的政策导向,这一政策导向即“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如果被保险人购买了交强险,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却不能获得赔偿,则交强险存在的意义就会受到质疑。
所以,保险公司认为,如果保险公司代替被保险人买单,可能会鼓励被保险人酒后驾车的理由与保障第三人获得救治的政策导向相比,显然不够充分。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包括醉酒驾驶在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反面理解,即“如果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受害人医疗费用的限额为1万元,这意味着,如果醉酒驾车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最多赔偿1万元,如此,保险公司的赔偿成本将大大下降。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医疗费动辄数万,保险公司关于限赔1万元的规定明显无法满足“保护受害人利益”的要求,不能实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对这样的条款,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赋予保险公司在醉酒情形下的免责权。交强险条款第九条属于保监会制定的行政规章,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三)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后,应可向加害人追偿。
酒后驾车者系直接的加害人,其不能因 保险公司责任承担而免责。在醉酒驾车的情况下,保险人仍应依本法规定赔偿全部保险金,而不是抢救费用,更不是在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抢救费用。但得在给付金额范围内,可向加害人(被保险人)追偿。这样一来,受害人的利益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保护。
机动车的保险分为了交强险与其他商业车险,其中交强险是强制要求购买的,而因为酒驾发生事故造成对方损害的,此时交强险一般是需要作出赔偿,但如果是其他商业车险的话,由于酒驾属于违章行为,通常对造成的损害就不会赔偿。因此想要了解酒驾保险公司赔吗,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执行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处罚是什么?
    执行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2008.1.1后的工龄适用于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2008.1.1后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在2008.1.1前建立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


·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
    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一、注册外商投资公司费用多少钱?注册代理费8000-10000元。(依公司性质不同收费)国家行政收费:200元左右(含章,凭实际发票结算)注册地址使用费:2万元/年。(虚拟注册地址费)二、去市工......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一个企业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公司内部的管理活动,需要采用一定的形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也就是上市公司融资,也称金融。那么,我国上市......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股东吗?
    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股东吗?公司偷税漏税处罚股东吗?股东没有参与不知情的话就没事。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关于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
    关于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一、股东会召开方式有哪些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个人可以申请担保抵押,公司也可以申请担保抵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提供的担保分别是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和定金,公司可以对内担保也可以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抵押有哪些规定?为你解......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一、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哪些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资本维持原则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公司法调整着我国的商业活动经营等事项。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涉及到的一些法律知识以及专业的原则是您都......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一、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
    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公司保密承诺书范文一、保密内容乙方需要保密核心保密内容:财务信息、现金信息、合作财务信息、财务预算。乙方需要保密的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客户渠道、客户名单、合作意向、成交......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18.net
电话:18013892489 025-8630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